辈子那样手残,每天只更新四千字,或者六千字。 以他这本书的质量,应该没可能拿到都市月票榜第一。 这本书的新意有,文笔也算可以,剧情也深得装逼打脸文的精髓,可,孙全他自己也清楚这是自己重生前,写的最商业化的一本书,完全是迎合市场来写的,所以,它能满足很多读者对休闲娱乐的阅读需求,却很难让人产生感动的情绪。 简而言之,《我十项全能》这本书,他写得很小白,看的时候挺爽,爽完之后,就仿佛进入了贤者时间——索然无味。 …… 这天深夜,在厨房把明天需要用的黄焖鸡和黄焖猪手做好,也完成了今天的码字任务之后,孙全并没有像每晚那样去洗漱,然后上楼去休息。 他带上手机、钱夹和钥匙,出门骑上他那辆旧自行车。 情绪略显低落地骑行在凌晨的街头,漫无目的地骑着。 路过一家通宵营业的报亭的时候,他停车买了几罐啤酒和一包酒鬼花生,然后继续骑行,这次……他有了目的地。 ——通河。 是M市最大的一条河,从M市中间川流而过,或者说,这座M市就是沿着通河的两岸修建而成的。 M大学距离通河也不远,孙全上辈子在M大学上学的时候,也偶尔来河边玩过,刚开始是和室友,后来有了女票吴静,就常与吴静来这边。 通河的水面有宽有窄,距离M大学最近的这段河域水面挺宽,至少有四五百米,这里还修建了一座滨河公园,只是因为刚修建成没两年,所以这座公园目前还没什么人气,花草树木都还没长大。 凌晨的夜色中,孙全独自骑车来到这公园,直接将车骑到通河的河堤上,然后坐在河堤上,一边喝酒,一边惆怅地眯眼看着夜色下黑黝黝的河水。 不时从河面上吹来的一阵夜风,让他有点冷,下意识拉了拉外套的衣襟。 人都是有理想与坚持的。 他孙全上辈子在网文这一行扑街那么多年,其实原因他一直都知道。 ——文青! 他有文青病!这一点他一直都知道。 他总想写一点与众不同的故事和人物,还喜欢写悲剧,因为他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里,固执地认为悲剧才能震撼人心,他觉得古今中外,所有的经典作品都是悲剧。 所以他固执地写自己想写的故事,而不屑去迎合市场,写一爽到底的小白文。 那应该算是他性格中固有的棱角吧? …… 一个人坐在通河河堤上,喝着啤酒,望着黑黝黝的河水,孙全忽然自嘲一笑。 他的棱角已经被磨没了。 重生前,他写的那本《我十项全能》就是最好的证明。 他第一次迎合市场去写一本书,放弃自己想写的故事,去写一个读者可能想看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