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下去。
也许是吃多了,也许是陌娘做的药膳真的没有药味只有美味,金喜达慢慢地不排斥了,甚至挺享受。不过,还是矫情,非要陌娘亲自端来,一脸认真地看着他,才“勉为其难”地用了,然后鸡蛋里挑骨头地找出一些毛病来。
现在,陌娘做药膳的水平连“十珍斋”的大师傅都无法比,不得不归功于金喜达的“非凡”挑剔。
姚雪兰亲自上门请陌娘偶尔去指点一下十珍斋的两位首席大师傅,“十珍斋”的盈利两侯府也有份,陌娘自然不会推辞。
陌娘很感激金喜达为她姐姐和外甥、外甥女所做的一切。在她眼里,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正有情有义有担当的男人。
所以,她一直将金喜达当作兄长一样照顾,希望他健健康康,才那么有耐心地面对他的挑剔和矫情。(陌娘自己都没有发现的是,她对自己的嫡亲兄长也是一样的敬重和关切,却没有对着金喜达时的隐隐的心疼,那才是真正能够让她“耐心”的关键。)
于是,这两人一个习惯了对方的过分挑剔,一个习惯了对方的包容和坚持,在不知不觉中“习惯”了这种不一样的相处模式和交流方式。如果不发生点什么事,他们恐怕永远都不会发现这种“习惯”一旦被迫中止,会给他们带来什么烦恼。
好似现在,金喜达就开始不自在了,不自知地顿住了脚,暗自发起牢骚来:
这个陌娘也真是的,都快三十岁了,为什么还像个少女似地明媚娇俏?否则皇上也不会动了要她进宫的心思(他忘了,人家皇上压根还没见过陌娘)。
唉,都怪娘,老是要陌娘住在两侯府,现在他都习惯了她是家里的一员了,以后日日见不到,不是很奇怪?
还有陌娘,明明已经恢复了大小姐的身份,偏偏爱下厨,现在把他的嘴和胃都养叼了,以后没有她,他怎么办?
不仅嘴和胃啊,他现在习惯了每日回府就要寻找她的身影;习惯了她亲自送药膳或者补汤到他的书房,然后一脸期待地看他喝完,等待他的点评;习惯了她在他喝汤时“顺手”帮他整理了凌乱的桌面(他的书房是府里的重地,丫鬟不能进,多数是南天、北海帮他整的,效果实在不佳);习惯了她对他服装配搭的挑剔,然后一脸不甘不愿地暗自记住了某件锦袍配某条腰带很丑,某种颜色不能搭某种颜色
习惯,习惯,唉,他第一次悲催地发现某些习惯很可怕,已经不知不觉地深入骨髓,恐怕很难戒掉了。更可怕的是,不想不知道,一想吓一跳,原来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