撬开了颅骨,把猪眼都剜了出来——好剽悍的猎手!即使对刚才那些人傲慢的态度有些不满,但也难掩周吉平对这些猎手的佩服。
蹲下身,周吉平用手翻动了一下疣猪,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这时他才了发现疣猪的内脏都已经不见了——怪不得,没有内脏的疣猪自然会轻不少。用力掂掂,即使没了内脏,这头疣猪的体重也不低于一百五十斤,在这样烈日下,四个人提着这么重的家伙,不知走了多远。
想到此,周吉平不禁对着这些猎手露出了笑容,伸出大拇指表示了一下自己的敬意。这些猎手很快领悟了周吉平的意思,憨憨地笑了,笑容纯真而无害,刚才的狂傲态度一点不见。
十里不同风啊,周吉平在心里感叹,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也许在这非洲草原上,达蒙部落就应该是这样吧,刚才吃饭时还听伊琳提起过“食物法则”,想来这些人应该是部落最有能力获得食物的那些人,这一点看他们的气色和服饰也可以看出些端倪来,周吉平对现在这些部落猎手的容忍度提高了不少,人家有资本也有资历来炫耀。
一个年长些的汉子走到周吉平近前,嘴里叽里咕噜地大声说着土著语言,拍拍自己的胸,又拍地上的疣猪,指了指周吉平,脸上露出真诚的笑容。
“这是给你的。”伊琳靠近翻译道,接着低下头又小声地说出“我们……结婚……”几个单词。
周吉平明白了,这头疣猪应该是自己与伊琳婚礼上用的。不管自己怎么不愿意留在部落,不愿与伊琳成婚,也不管自己是不是正在算计着逃跑,好歹这些猎手是顶着骄阳,为自己猎到的这个猎物,于是,微笑着,坦然地向着这个汉子伸出手。
对面的汉子明显地楞了一下,但马上反应过来,一把握住了周吉平的手,看着自己左右的伙伴们笑了起来,他周围的伙伴们见状,也高声地啸叫起来,发出“哦——哦——”的声音,显得颇为兴奋。
“不要看他的眼睛。”看到周吉平看着对方的眼睛,伊琳忙靠过来对他说,一连说了两遍周吉平才听清,讪笑着把眼光转向他处。
看到周吉平与猎手们相处得很愉快,酋长一贯严肃的脸上了也带出了些赞许的意思,朗声地向猎手宣布着什么,撩拨得猎手们又好一阵吆喝,一股脑地去了。
看看猎手们走了,伊琳才又对周吉平解释:“没敌意,不看对方眼睛,有敌意,看他的眼睛。”话很简单,但很明白。原来有这么种规矩,周吉平暗道。
太阳已经西斜,陆续地,猎队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