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秋雨本来就知道,叶铭喜欢的女人,有王清雅,还有一个沈心,对自己的感觉,可能也有点喜欢,但终归是不能像王清雅和沈心那样。而且她也能够看出来,即便是沈心,在叶铭心里的地位,恐怕都没有王清雅高。
董秋雨作为过来人,对自己的感情绝对可以控制住,她既然决定喜欢叶铭了,就不会因为叶铭和其他女人怎样而感到不满,因为她知道,自己现在在叶铭的心里,还并没有占据太大的位置,如果还像那些小女孩儿一般,耍小孩子脾气,恐怕不等自己入住叶铭心里,就已经被他驱赶了出来。
对此,叶铭也是很满意,买完衣服之后,又带着董秋雨和约翰斯来到了一家西餐厅,约翰斯这家伙,绝对是一个无底洞,一连吃了吃几分牛排,看的那服务员都是心惊胆颤的,真不知道他到底都装到哪里去了。
用约翰斯的话来说,就是几千年没有好好的吃一顿了,饿了几千年,吃这点东西,根本就不算多。
置办好了一切,三人方才回家,叶铭并不打算让约翰斯住在家里,毕竟自己以后不在家,留下两个人在家里,总归是不合适。他倒不是怕约翰斯会干什么,只是董秋雨肯定会非常的不适应,而且说不定这女人还会误会些什么。
于是,叶铭带着约翰斯,在自家附近找了一个三室一厅的房子,比自己住的都好,而且都是精装修的,花了八十多万,是一个新的小区,也算是对约翰斯不错了。毕竟以他的性格,住的差了恐怕不会习惯。
约翰斯对这个房子也很是满意,他本来也没打算和叶铭他们住在一起,虽说有董秋雨那么一个大美女,可终究不是自己的,要是自己以后找女人的话,在叶铭的家里,就有些尴尬了,所以,还是找别的地方住的好。,
叶铭想了想,又带着约翰斯去了银行,重新办了一张贵宾卡,转了五千万在里面,而后把这张金卡给了约翰斯,又告诉了他怎样用钱,货币之间的兑换等等,教他这些常识性的问题,差点让叶铭郁闷的吐血,估计就算是一个两三岁的小孩子,都知道一张100块的,等于100张一块的。
所幸,约翰斯对这些东西很感兴趣,而且也懂的很快,没有让叶铭耗费太多的口舌。
一天的时间,就这么缓缓过去,到了晚上,在约翰斯那哀求的目光中,叶铭还是没忍心拒绝,吃完饭之后,带着约翰斯来到了一家酒吧。
望着里面那不断的扭动着身子,宛如水蛇腰一般的各种妹子,约翰斯双眼放光,脸上跑上前去,也跟着扭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