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利的线索。
我们的法律很公正,它不会因为对方只是说说,就认定一个无辜的人有罪,再没有更多线索的情况下,我们成功反诉对方欺诈勒索,故意损毁你名誉的胜诉机会很大。既然没有庭外和解的必要,我们将直接进入最后审前阶段,尽快制定出审判计划,包括促进证据采纳的计划,我们有许多证据、证词来证明你的清白,而据我所知对方的律师并没有掌握太多公司,这是一次很劣质的勒索。”
拿着苏木的钱,他不会质疑苏木究竟是不是真犯罪了,那跟当律师的没关系,负责帮忙辩护,让他证明自己无罪就行,能混到高级律师的精英们,情商都不会太差,知道应该怎么办。
审前会议也被称之为“日程安排会议”,由法官主持双方达成一个关于提交动议、修改诉状、合并其他当事人和完成证据提交与展示,以及确定审判日期等事项的时间表。
之所以安排审前会议,也是为了给双方和解的机会,绝大多数诉讼案都是在这个阶段达成和解,庭审起来相当费时费力,有些人宁愿吃点亏也不愿意将钱送给律师。
苏木什么都不多,就钱多,他不在乎雇佣这帮律师们会花多少钱,更加在意自己的名誉问题,他可不希望以后顶着个“性骚扰变态”的名头继续生活,必须得证明自己的清白才行。
在美国,法院通常不会自行审查起诉状,从起诉状中挑出异议是苏木这帮律师们的责任,另一位律师此刻说道:“我觉得没有审判的必要,从已经了解到的情况看,这简直是场针对你的闹剧,既然原告拿不出证据,同时也找不到人证,我们完全可以进入处置性动议,请求旧金山联邦法院不经审判而作出判决,在答辩前撤销案件,进行即决判决的动议。”’
曾经想过长大后当律师,提前学习过许多法律知识,具体的法律条款经常被改变,但对于这些法律名词苏木很清楚,点着头说:“已经从我公司离开那么久,并且遭遇到了财政难题,胜利站在我这边,有可能提前撤销掉案件,但那样会不会被人认为是我欺压对方?”
“但拖得越久,对你越不利,这样的案件就不应该进入到庭审阶段,除非法官特意针对你。”某位头发已经秃了的老律师说道,当年他曾为尼克松总统水门事件那些当事人辩护过,在律师界名声响得很,一小时出场费用高达上千美元,继续补充了句:“当然,我并不认为有哪位法官会故意针对你。”
这间屋子里发生的事情,不会对外传出去,除非某位大嘴巴的律师愿意丢掉工作、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