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的黄埔生,就是最后的绝唱。
以曹孟奇的资历,绝对是排名第一的。
比他排名更高的,已经不可能亲自加入战场。都是坐镇后方指挥的多。
那些没有实战能力的人,和张庸无关。
“我没事。”
曹孟奇瓮声瓮气的回答。
感觉还是非常不爽的。居然被对手给埋伏了。太失败。
张庸拿出一把勃朗宁935手枪给对方。还有两个备用弹匣。这才是标配好吧。但凡有一把枪,老曹都不会如此狼狈。不过,张庸没有问,老曹为什么没有带枪。
结果……
曹孟奇悻悻的主动开口,“我的枪被偷了。”
“什么?”张庸愕然。
匪夷所思。
难以置信。
老曹的枪居然被人偷了?
哈哈!
忽然,张庸很想笑。
真的。
差点没忍住。
急忙转头。捂嘴。跟女人似的。
哈哈!
老曹的枪被偷了……
黄埔毕业,复兴社特务处优秀特工,居然枪被偷了……
哈哈!
哈哈!
终于没忍住,笑出来了。
可想而知,曹孟奇的脸色,有多么的难看。估计一片铁青吧。
好不容易忍住笑。回头。发现曹孟奇脸色煞白的可怕。眼睛里面似乎是要冒出火来。得,这家伙是真生气了。
急忙上去,拍着老曹的肩膀,连忙说道:“我正好没事,陪你找。找到为止。”
“不用。”曹孟奇咬牙切齿的蹦出两个字,“我自己来。”
“在什么地方丢的?”张庸谨慎问道。
“百乐门歌舞厅。”曹孟奇悻悻回答。
张庸后退三步。
斜眼。
摇头晃脑。
老曹?百乐门歌舞厅?
嘿,伱老曹什么时候铁树开花,居然懂得去寻欢作乐了?
好事。
好事。
你们曹家终于有后了。
“你想什么呢?我是去跟踪一个人。”
“保密吗?”
“三处的。”
“三……”
张庸沉吟片刻。
哦,原来是丁墨村的邮检处。
唉,他现在都还不习惯这个称呼。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