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自身续命!
真真可恨,可恨!
此贼本是前朝人物,此前便凭着借命缝命之法,复生过一次,
今次垂垂老矣,
还妄图长生久视,
竟把主意打在我的身上!
乃剥落其身命桩诡,撰入书中——那贼身上还有一诡,比这命桩诡更为特异,不囚禁此诡,恐难彻底禁绝此贼继续害人……
可惜此番准备不足,
终究让他逃了去……
假若我能得其身另一只诡,可否能以此二诡借命复活爱妻?
如此念头,却也只是想想罢了。
怎能为一己之私,害了他人性命?
又灵,你不会怪我罢?’
……
苏午捏紧了手里的枯黄人皮纸。
他断然没有想到,这几篇日记的主人,‘未来’竟然与‘命桩诡’照面过!
当下浮现出来的日记,
显示的日期是1725年。
这个时期,已经是清康熙时期。
然而苏午当下所处的时代,
大概率是明崇祯时期,
王朝末年!
所以,
在未来,那个死了妻子、会写戏文的读书人,遇到了乡野间某个容纳了命桩诡,并且极可能将缝命诡也容纳在身的老者,并且在察觉到老者对自己心怀不轨以后,
剥落去其身上的命桩诡,
将此诡‘撰入书中’?!
撰即‘著书,书写’的意思,
撰入书中的意思,
就是将一只厉诡写进了书中——如此就将厉诡给囚禁了?!
苏午莫名联想起,
他第一次将心诡从人皮纸上剥离时,
人皮纸上称‘自己’死了,
有个家在‘它’身上写了许多狗屁不通的东西。
而那一次,
人皮纸上显示出两个日期,
一为二零三四年,
一为一七一五年。
那么,
那个或许是在人皮纸上写下许多狗屁不通的东西的家,是否就是当下这个掌握了‘撰文囚禁厉诡’之能力的读书人?!
二零三四这个日期,
又有甚么涵义?!
那个极可能将缝命诡与命桩诡都容纳在身,碰见过读书人的老者,
读书人称之为前朝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