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第一次听到时,任重十分触动,甚至一度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
在他心目中,马潇凌就是个没心没肺的傻大姐。她很有战斗天赋,其实也挺聪明,就是总懒得动脑子,待人接物都很直来直去。
任重将她当哥们,也从未想过俩人间会产生出男女之间的感情。
即便在某条马潇凌自己都不知道的时间线里,任重为了进入深讯马氏,甚至已经与马潇凌走完了男女之间的最后一步。
但任重又将这秘密深藏心底,只继续亏欠着她。
任重其实从未忘过,但又难以启齿。他总不能对马潇凌说,“在你不知道的时间线里,我们发生了关系。所以,我们在一起”吧?
毕竟在任重的认知里,马潇凌的确是一个如此简单的人。当初马大姐答应他的要求,给自己找的理由也是“为兄弟两肋插刀”。
她催促任重时所说的话是“搞快点。办完事早点睡,既然明天下午就要走,那我明上午还能抓紧时间带人出去布设点雷区,修几个自动化防御工事。”
以及“来啊,谁怕谁。”
马大姐太洒脱了。
某种意义上,她也太会伪装了。
她当真是一个天生的影后,甚至连任重这样穿梭在时间中的窥视者也能欺骗。
一直到如今,她先是半只脚迈进鬼门关,又收了回来,又再一次面对人生抉择,并重新审问内心,直面遗憾,再决定真个去死。经过这番高强度的情绪起伏后,马潇凌又有近半个小时的时间来信马由缰地胡思乱想,终于没忍住,也终于撕开了自己看似纯爷们男人婆的伪装,坦然一次。
其实,但凡是还有一丝继续活下去的希望,她也绝不会说出口。
因为她的确死要面子活受罪。
她很了解任重,更知道任重的为人原则,她害怕说出口之后互相尴尬,更害怕遭到有着原始的纯粹的爱情观的任重的拒绝。
那太丢人了。
她的勇气,源自对死亡的绝对预期。
反正等我死后他也不会笑话我。
反正他都没有机会拒绝我。
丢人也丢不到哪里去。
带着这样的信念,马潇凌挥舞着电浆迸射的大枪与准时从而天降的蛇形墟兽厮杀到了一起。
任重的耳边响起钱望慎操控机械臂快速更换装甲零部件时的咔哒声。
他仰起脖子,目光穿越了单向的光学伪装屏障,静静地看着上空里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