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牧把方云的尸体埋葬之后已经是临近中午了,徒步穿越十几公里才找到一辆大巴车,颠簸数个小时之后终于返回了石城。
他现在就住在石城棚户区内一间带小院的房子里,丁牧只住其中一个小房间,一个月下来才三百块钱,格外便宜,和他住在一起的是一个女孩,在石城第一医院当护士。
住在这里,不是图便宜,而是因为住在这里不会被有心人惦记。
五千多年了,丁牧已经记不清自己到底积累了多少财产,反正华国很多城市里都有他的房产,屋子里面堆满了各种金银财宝、文物古玩、珍珠玉石等等,他甚至懒得去清点,除了这些,他还拥有不少上市大公司的股权,每年的股权分红都会打到他名下的银行卡里,如今卡上的数字是多少,他也早已经忘记了。
财富于他而言,只是一个个空洞的数字,如何变化都不能让他的心境有丝毫变化。
相比于其他富豪喜欢高调,丁牧只想安安静静地混日子,等待能够突破到纳气境的一天,或者是死亡的到来,所以他喜欢住在这种没有人打扰的地方。
越低调,麻烦就越少,这是他活了五千多年总结出来的经验。
经过熟食店的时候随手买一只烤鸭,权当晚饭了。
虽然丁牧修炼了五千多年,但还无法做到辟谷,需要吃饭、喝水,当然,他修炼这么多年也不是白费的,连续一个月不吃不喝对他的身体也没有什么伤害,只是会很难受就是了,所以他保留了一日三餐的习惯,而且在吃喝上从来不会亏待自己。
回到房间把片成薄片的烤鸭拿出来摆好,还没来及吃,就听到小院里传来一声惊呼,“放开我!快放开!!”
这是余茗的声音,平时碰到丁牧的时候也会主动打个招呼,如今听到余茗的惊呼,丁牧自然不能不管。
虽然他不喜欢麻烦,但不代表可以看着周围的人受到伤害。
来到小院就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抓着余茗的手腕,另一只手还试图把余茗拉进怀里,丁牧咳嗽一声,“我说,你一个大老爷们欺负一小姑娘,合适吗?”
男人看到丁牧,做出一副恶狠狠的表情,“她是我女朋友,我们两口子吵架,你也管?”
余茗听到有人说话,心中生出一丝希望,但是看到是丁牧之后,刚刚升起来的一丝希望马上落空了。
这个和她住在一起的丁牧虽然身高有将近一米八,但是太瘦弱了,怎么可能是抓着他这个男人的对手?搞不好还得挨一顿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