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几个教众死拖硬拽之下,吴孝民这才悻悻然的跟着离开了。
欧胜并没有走远,而是拐到僻静处,把这一切看在眼里,依他老练的眼光看来,这些教众步履沉稳,走起路来自有尺度,必然是会家子。欧胜心头疑云大起:“吴孝民这家伙哪里来的这么多好手?”
忙把手里的物事展开一看,不由得脸上变色,匆匆塞进怀里,加快脚步去了。
欧胜并没有回郑府老宅,而是赶去酒坊。来到酒坊,只见孙正平正在忙活,指挥一众人酿酒。自从把酒精做出以来,酒坊的买卖越来越红火,远远乎他的想象。尤其是这次吐蕃大战,酒精在治伤方面所起的作用很明显,朝廷的需求量猛增,孙正平是越来越忙活。
“欧掌柜,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孙正平一见欧胜,大步迎上去。
“孙掌柜,我今儿是专门来找你商量点事儿。走,去屋里说。”欧胜一副请教模样。
孙正平没口子的答应,手在衣衫上擦擦道:“走走走,屋里去喝茶。一边喝,一边聊。”
两人相偕进屋,欧胜进屋后,回头一瞧,见没人跟来,顺手把门关上。孙正平也没有觉异常,提起茶壶就要筛茶,却给欧胜按住茶壶道:“孙掌柜,我今儿来是有一件大事。你对东家的字比较了解,你看看,这是不是东家的?”
说着,把一块布片递到孙正平面前。欧胜是在陈晚荣离开宁县之前接管郑府老宅,对陈晚荣的字见得少,见了布片上的字迹,有些拿捏不准,这才来找孙正平核实。
孙正平接过一瞧,道:“没错,这是东家的手笔。东家这字,真的不敢恭维,就是蒙童也比他写得好,一见难忘。幸好东家不在这,不然,我也不敢说这话。东家也真是的,居然用朱砂写字了,嗯,字有些长进,比以前好多了。”
陈晚荣习惯写钢笔字,毛笔字之差劲可以说惨不忍睹,整个唐朝独一无二,一眼就能认出来,孙正平这话说得很笃定。
“孙掌柜,这不是朱砂,是用血写的。你闻闻,还有一股血腥气!”欧胜捕头出身,见识比起孙正平广多了。
“欧掌柜,你真会说笑!东家怎么可能写血书呢?”孙正平开着玩笑,用鼻子嗅嗅,笑容僵在脸上:“好腥,是血书!东家怎么写血书呢?”眼睛一下子瞪得老大。(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6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