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
因为无法观测到任何这种背景物质的证据,必须得假设法则能量的这种‘法则背景’为不可视。
而在能量视野中,法则能量分明为可视的,这便产生了秩序等能量领域没有的矛盾(例如秩序能量在自然界中的‘背景’和秩序能量本身都是可视的。)
其三,‘区域论’
‘区域论’是某种反向、各向异性的‘波论’。
又被称为‘场论’。
‘背景物质’的概念依然存在,但不再是无处不在的均匀物质,而以一块一块区域为划分,其中本身就含有特殊的要素——例如元素数目,种类和运动方向的集合。
这种含有特殊要素的区域背景物质的集合被称为‘区域场’。
和‘波论’的另一种区别,则是这种‘区域场’是法则能量经过调用本身形成的,法则法术的构成和释放即是对这种‘区域场’进行的编辑。
‘区域论’在解释空间能量领域,破坏能量领域,梦幻能量领域等具有区域性的能量时表现良好。改良后的‘区域论’也可以解释惑控,幻觉等点对点的应用。
其四,‘勺论’(简述)
‘勺论’刚开始时被认为是某位学者报复学术界的产物,但这套理论在令人惊奇地逐渐成熟之后,变得体系严密,难以反驳。
它认为所有的事物,包括法则能量,都是由不可见的点状勺子构成(和‘组成论’不同的是,它们是一个样式的勺子!因为‘点状’不允许别的样式!)。而这些勺子们在一个从壶嘴倒进去茶,茶会从把手上冒出的茶壶里。
茶壶和勺子一样大,一样形状。
但是同时,一个茶壶里有无数个勺子,而且值得一提的是,茶壶是茶壶,勺子是勺子,区分的十分清楚。
这些勺子本身具有不同的振动规律,它们在这个内部复杂的茶壶里的振动形成了各式各样的【相互作用】。
提出‘勺论’的学者认为‘勺论’什么都可以解释——只要不考虑没有任何证据的话,不止可以解释任何一种领域能量,还可以解释物质。
当勺子们组成为纯相互作用的时候,这时的能量便被称为法则能量。
法则能量应用
极为广泛,不止可以作为能量主体来创造法术,因为‘互相作用’的特性,还经常用来穿插组织其他能量类型。
另外,提到法则能量需要注意的是
虽然名字中都有‘法则’二字,法则生物却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