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多斯玛斯身上没有别西卜的血,那事情就会简单多了。他先友善和气地询问他对死亡的意愿是否强烈。再遵从或者违背这种意愿把他碾成渣,扬长而去。噢。你不是昨天才出生的。难道你没有见过比他更平庸,更愚蠢的家伙?以查禁不住扪心自问。
他当然见过。多的是。但他们全都没有多斯玛斯这么让他讨厌。
“五次。这么说,一千年内,亡灵谋杀了五头位格为公爵的恶魔五次。”
以查张开一只爪子。“你没有想要做点什么?”
“当然了。我一直在做。”多斯玛斯有些责怪地道——就好像这是个大惊小怪的问题一样。“我提升新的伯爵为公爵。让他们模仿你的习惯。装作是你的样子。好让他们继续认错,继续杀错恶魔——爷爷。你可不容易模仿!”他大笑起来。“光是训练他们,就花了好大的功夫——”
以查飞快地让金属铜管在手中出现,用二分之一秒扫了一眼其中的账本。
“不可思议。”他说。他真不想问这个问题,就好像问小矮妖为什么要把金子藏在彩虹下面而不是用来擦亮照射出奶奶的火柴一样。“你为什么不组织作战?或者设置陷阱。”太糟糕了。比刚才还糟糕,现在简直就像他需要手拉着手带领小矮妖走向彩虹,藏下金子一样。“既然亡灵总是光顾,你应该好好‘欢迎’他们一番。”
“怎么欢迎?”多斯玛斯不屈不挠地问。
一,二,三,拿出口袋。
四,五,六,拿出金子。
七,八,九,放下金子。
十,十一,十二,滚你们的蛋吧。
“逮捕他们。抓住他们。拷打他们。”以查说。“或者在抓住他们之前就杀了他们。在拷打他们之前就让他们感到畏惧。如果你觉得亡灵不会因你畏惧,或者干脆没有这种功能。那就找个让他们丧失其他功能的方法。先用在一个亡灵身上,然后告诉他们,你将把这种办法要用在所有亡灵身上,或者在告诉他们之前就用在他们身上。取决于你的能力。总之。打消他们的念头,或者打烂他们的脑袋。让他们再也不会来屠灭他们以为是我的恶魔。减少我们的损失。你也不用再浪费兵力干这样无聊的事了。
或者,继续想办法欺骗,迷惑他们。但不是现在这种……想个聪明点的办法。”
多斯玛斯认真地沉思了一会儿。仿佛真在想似的。他的样子太平庸了,表情一旦出现在他脸上,就被模糊了真伪。
“还得是你。以查因特公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