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统一税关,政令,彼物我需则低税纳之大入,高税限之其出,我物彼需,则倾销之,趋利避害,以敌财资我。。。
当然了,所谓的这个新法,其实是个大杂烩,千头万绪,所涉极多,许多都是我头脑发热时的产物,一时也没法周尽,但其中是他最感兴趣的,也是最切合西北朝廷时要的,主要是来自疏运上的变化。
本朝的财政流通,主要采用的是逐级转运法和轻货法,前者是开元九名相的宇文融的所创,将原本供应朝廷的漕运,改成水陆交替逐级转运,在一些河津关要设立仓储点,避开一些风高浪急的河段,如龙门仓,洛口仓等,大大提高了运量和减少水运的损耗。而后者乃当今那位肃宗还是太子时候的,大舅哥韦坚所提出,就是把输送朝廷的赋税,全部折变成价值昂贵的“轻货”,以提高输送效率。,
其中的弊端也很明显,逐级转运劳役的民力相当的大,这是不算在成本里的,过手的环节多了,舞弊的机会也多了,而轻货法,则把物价波动的风险直接转嫁给普通百姓,更兼给了经手官吏强买强卖盘剥渔利的机会,不过相对这个时代,已经是前无古人的上政了。
而我采取的军输法,借鉴了明朝中叶已经成熟的输边政策,即指定商人送特定的物资到边疆,然后依照凭据发给报酬或者特定物资的一定期限的专营权,这也是徽商发迹天下的重要途径,收取一定的抵押做保证后,将整个运送过程全部有商家承当,一切的风险和损失也由尚家负责,官府只要负责最后的验收和兑付,然后根据到达的质量和日期,给予相应比例奖励加成,表面上看增加了成本,但相比先前的损耗和人士费用那简直是微乎其微了,还不包括沿途征用大量劳役民力等隐性的指出,被有心人鼓吹称作“不劳民力一分而流转舒畅,官民相悦之政,上善焉”,
实际当然不不是这么理想,被上层建筑无视和损失掉的,是原本那些上下过手和地方层层转接经办的,被称做干办胥吏的利益阶层。不过相对原本业务繁忙的江南漕运庞大的利益阶层,这新开的汉江输送线上,旧的体制还没形成气候,阻力显然要小的多。毕竟要想完全革除弊端那是不可能,只是相对减少一些,我也不是一下拿走所有人的利益,只是通过制度和权限的变化,把一些人从这个利益体系中踢出去,让另一些人拿的更多,把原来耗费三成减成一成,那就是不得了的善政了。
所谓改革,说白了也不过是这种利益再分配的结果,比如把某些过于集中的利益拿出来重新分配,使大众都能分泽一点,就是一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