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咬死了。
世道越来越越乱。也越来越艰难,流民却越来越多。连一些曾经肯收人的城,现在也只肯收看起来最结实地青壮和尚有姿色的女子。
终于有一天,拣荒越来越难拣了,死掉地人却越来越多,收黑货的人也不见了,本地的流民开始抢外来流民的,青壮的抢老弱的,每个黑夜过后总有一些人永远消失不见,白天的路边总会增加一些被剥的赤条条,皮包骨清晰可数地人。
这种景况一直持续到,出现了一些关中口音的人,他们是带着一袋砖头一样地黑疙瘩,随便扔水里就能泡出一大锅糊糊来,人虽然少身手却装具精良,相当凶狠利落,将那些饿昏头一拥而上乱抢的人,下痛手打倒一大片后,才放下话来说“要吃饱么,拿起家伙去抢把”,于是他拿着削尖的木棍,又成为黑压压的讨食人群中的一员,在那些关中人的带领下,人多势众的抢了一小队收粮的队伍。。
这期间很多人死去了,劫道中不够狠,或者迟疑被乱刀砍死的,没有力气去拼,活活饿死的,体力不支直接累倒在半路上的。。。但他却活了下来,因为他足够机灵,因为他向护马的武师学过一些拳脚,因为他拣荒中私藏的一把锋口不错的兵器,因为他总比别人跑的快。。。。于是不管怎么说,他活下来了。
活下来的人,就有了指望。
要知道抢军粮可是血泊捞饭吃,拿人命去换的,许多人是口中嚼着粮食,带着幸福和满足的笑容死去的,就因为太久没尝过饱的滋味,等不及了收拾战场,就去抢食,而被人从背后捅死砍杀的。
许久之后突然一顿饱饭的滋味,足够让人足够印象深刻到,暂时忘却杀人与被杀的恐惧和怯懦。。。。
抢钱抢粮抢活路,这是他们这队不断增加,又随时在减少中的人马,唯一没有变化的口号,更好的武器装具,意味着,于是他近水楼台的学那些关中人,披起了很不合身的镶钉甲,戴其了皮圆盔,还在身体里充上了许多破烂棉花毛团这些,据说能包暖又能稍稍挡箭的填物,甚至还拥有了一只驮东西的瘸骡子,以及一股跟班的人。
十个拿长枪的,四个拉弓的,七个拿大排和把刀的,三个牵马和拣破烂的,至少一半都有可以稍稍挡箭的甲子,所以他这一伙,活下来的人总比别人多,抢到的东西总比别人多一点,。
也不知道那些装具精良的关中人,哪来的那么多消息,十扑有八九准的,不过他们并不怎么管底下的事,只有在指派事物,和分配家伙,粮食的时候,才出来主持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