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打算怎么花这笔钱?我算了算,除去必要的支出还有给我的提成,您还能拿到七十六万五千美元!”肯说道,八二年的七十多万美元购买力可是相当强的,“这么多钱足够您移民去美国了,我觉得以您的才华,在美国也可以获得巨大的成功!” “我并没有移民的打算。”沈隆可不像时下的国人,将美国视为天堂一般的存在,“这笔钱我另有打算,先放在你那儿吧,哦,对了,先给我一万美元的外汇券,我需要买点东西。” 赚了这么多钱,自然要给家里人还有晓霞、金波他们买些礼物,给晓霞的话就送一台随身听吧,不知道现在有没有出有录音功能的,如果有就再好不过了,她既可以用来放松娱乐,也能用在采访工作上。 兰香的话,就给她买一台电脑好了,不过不知道能不能在学校用,会不会有些太惹眼?或者可以放在自己这儿,然后亲自教兰香。 少安就送一些企业管理和商业运营方面的书籍好了,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这个;哦,还可以给他和家里买两台电视…… 肯刚才说移民美国,沈隆倒是想起了另一部可以用来抄袭借鉴的小说《北京人在纽约》,这部作品同样影响深远。 “肯,帮我收集些资料吧,你刚才的话题给我带来了灵感,我想写一部反映中国移民在美国生活的小说。”沈隆说道,《北京人在纽约》的原作者曹桂林中央广播艺术团任演奏员,今年年初协同妻子赴美国,同年底在纽约创建了公司,设计和生产美国高档针织时装,任公司总裁,小说中王启明是以他自己的经历为原型塑造的。 沈隆可没有他的经历,贸然写出来肯定会引起读者的疑问,所以需要找个理由;而且他也不打算按照曹桂林的原著写,这部书里对美国的现实揭露地还不够深刻,沈隆希望能通过自己这本书,给眼下的出国热泼一瓢冷水,让大家都意识到,美国并不是天堂。 “没问题,是现实主义的小说?”在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肯有些遗憾,他还是更喜欢科幻小说。 “或者,剩下的钱您可以进行投资?去美国的股票市场试试手?”肯继续说道,他总觉得沈隆猜中世界杯冠军和最佳射手并不是巧合,科幻小说爱好者总是爱开脑洞,他觉得沈隆可能有什么他不了解的秘密,他想利用这个机会沾点光。 “暂时没这个必要。”沈隆摇摇头,这些钱已经足够自己花销了,他倒是知道这个时代那些股票会涨,去也不想太引人注目,“哦,对了,如果你想投资的话,我觉得你可以去法国收藏一批红酒,比如说拉菲什么的!” 啊,今年刚好是八二年,正是传说中拉菲酒庄前后几十年最好的年份,收藏一些拉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