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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水火不相容(4 / 8)

威不一样,对于军队,他刚正不阿,军人犯错,他绝不姑息,曾经有一个指挥使,因为一件小事不遵指令,被他当场打死,他统领的军队所到之处秋毫无犯。这是史弘肇的优点。

但是史弘肇性子粗鲁,而且很不喜欢文人,他曾经说道:“这读书人太可恨了,自己称呼自己叫什么先生一类的,称呼我们这些当兵的,叫什么‘卒’,这不是小看我们嘛。”所以,这家伙从来不用文人。他向来喜欢用军令管理民政,三镇叛乱的时候,汴京城流言四起,史弘肇都督禁军,有判决杀人之权,他从来不问罪行的轻重,不论有没有理由,只要听说有人犯罪,便动用死刑,当时汴京城的治安太好了,不仅作奸犯科的人逃之夭夭,就连地上掉了东西,也没有人敢拾取。因为史弘肇权利大,就算有了错判,百姓也无处求告,也不敢上诉,于是,史弘肇新接管的那些城管部队(比起军队来说,太没素质了),就趁机徇私舞弊、威胁他人,盘剥勒索。史料记载,有一天,太白星白天出现在空中,有百姓抬头观看,就被城管给捉去,污蔑他是‘望观天象,图谋不轨’,史弘肇就判了腰斩。像这样的事情,汴京有了流言之后,基本上天天都有发生。

自从李守贞**以后,不止刘承佑大大的送了一口气,就连太后一族也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这些太后的亲戚们,纷纷上门来找刘承佑希望混个一官半职(老刘家自己成年人丁不多,也就两三个,基本上各个都在大镇当着节度使),皇太后虽然贤明,可是事关自己本族,并不是一个贤明就可以摆平的。可对于这些人的任命上,杨邠、史弘肇、王章三人和皇帝站到了对面,三人对这种情况很不满意。而脾气火爆的史弘肇更是当上了急先锋,曾有一个皇太后故人的儿子,想在军中混个小官当当,史弘肇大骂道:“军士是国家的基础,你这样手无缚鸡之力、胆小怕事的人,到了军队里面,只能是坏了事。”于是,史弘肇拔刀就把这人给杀了。

刘承佑在郭威回京之前,心情高兴之际,第一次观赏了一次音乐会,还赏赐给教坊使一些金银,也赏给乐官们一些锦袍,由于史弘肇是他们的上司,他们就跑到史弘肇府上去致谢。结果,史弘肇又是勃然大怒:“士兵们守卫边疆,忍受严寒酷暑,都没有得到普遍的赏赐,你们算什么东西,你们又有什么功劳,竟然敢接受这样的赏赐!”于是,史弘肇把他们的锦袍全部夺了过来,归还官府。这事儿经过李业的嘴传到刘承佑的耳朵里,不免就有点走味了。

其实杨邠等人虽然有各种各样的毛病,可是对汉朝的忠诚,那是毫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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