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对官员极为苛刻,连十两以上的东西都不能收,除了父母赠于儿女,儿女赠于父母外,其他任何亲人之间的赠送都要上报朝廷,且最大赠送不能超过十两,累积赠送不能超过一百两。
为了防止私下以赠送的名义贿赂官员,大乾律法还是采用的‘谁先举报谁受益’的方式,支持钓鱼执法。
假设你赠送一个县令五十两白银或等价物,县令收了,你马上反手一个举报,朝廷将县令免职,没收县令全部家产,其中一百倍,最高为县令家产一半,返回给举报者。
同时,举报者或者举报者的近亲,可以担任县令一职。
比如举报者年纪大了,六七十岁,不能担任县令,可以让儿子接替县令一职。
举报的官员越大,接替的官员也越大。
你要举报了内阁尚书,一旦查实,可以直接担任内阁尚书。
反过来,官员要先举报你贿赂他,将查抄贿赂者全部家产,其中一半,给官员。
这边同样有诛连,贿赂官员的民间商人也好,百姓也好,全家没收家产不说,近亲三代,不能参与科举。(如果是商人,三代不能从商,朝廷不会核发商业执照)。
(若是农民,三代不能耕田,只能去当矿工。)
大乾法典的第一大篇,防腐篇一出,天下官员哗然。
丁毅制定的法典条例,绝对是历史上最严谨,最残忍的防腐篇。
简直可以用丧心病狂来形容。
连吕大器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严格的处罚力度时,也瞪着眼看着丁毅。
在他看来,丁毅这是经历了什么,会对贪官如此的憎恨。
在这样可以双重举报制下,天下的官员没人敢贪,天下的百姓也没人敢送。
因为你根本不敢试探,对方会不会率先举报你。
制订法典前,有司法部的官员曾对丁毅说,自古以来,几千年的皇帝,对贪腐都下重典,从来都是治不住的。
老朱在的时候,各种杀人的手段都用过,剥皮,点灯,满门抄斩,还是不行。
贪婪是本性,所以官员贪腐是控制不住。
但丁毅用事实证明,只要你真的想控制住,有的是办法。
让举报的人,代替官员,夺其一半家产,你看还有官员敢收吗?
对贿赂的人施以重刑,你看还有人敢贿赂吗?
在防腐篇最后,朝廷将在十二月底,公布天下官员的财产。
以后新任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