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二章重金买歌“国内的版权状况真的很差吗?”柳如烟问陈明洛。“差得不是一点儿,可以说是糟糕之极。”陈明洛很明确地回答道。国内的版权制度中存在的诸多弊端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在音乐圈儿中就已经存在了很多年,很多歌手风光无限,词曲作者却无人问津,一个歌手参加一场演出唱一首歌就能拿三十万的报酬,连续参加四十场演出,反复唱这一首歌,能拿到一千两百万的演出费,词曲作者却分文没有。每年都有词曲作者提出关于著作权落实的问题,并列举了发达国家对词曲作者的权益保护、歌曲的版权维护等成功举措,不过提也白提,没有人会关心这种事情。“不过,这种东西似乎很难结算吧?”柳如烟的脑子里面想着这事儿,就觉得版权保护虽然是一句话的事情,但是落到实处估计会比较困难。毕竟,唱歌这种事情,你歌手唱一场有出场费可拿,但是怎么给词曲作者分成呢?估计吃到了肚子里面的东西,谁都不愿意吐出来吧?“在国外一般都是按照每分钟来计算版权费给原作者,欧洲国家是每分钟160左右,最高的是日本,每分钟960,而我们这边暂时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据说有人在协商,协商的结果却是每分钟3毛钱。”陈明洛回答道。“不是吧,那跟没有这项收入有多大的区别?”柳如烟和慕容听了,都觉得有点儿过分了。你歌手唱一场就是几十万的收入,就算是一首歌五分钟吧,按照欧洲的标准也才八百块钱,几十万跟八百块之间的差距,能提到一块儿来吗?“国内现在谈的,是希望能够跟港台的标准看齐,每分钟60,但是也很难落实。”陈明洛说道,“这里面不仅仅是一个利益问题,也存在一个心态问题,国内的市场很大,如果这个标准能够落实下来,很多词曲作者怕是一下子就成了亿万富翁,很多人看了当然会心理失衡,说白了就是羡慕嫉妒恨的心理在作祟。”“看来这是一个制度问题,很难解决。”慕容在一边儿插嘴道。“也不能完全归罪于制度,其实就是一个意识问题。”陈明洛回答道,“要求**加强监管力度,不光是为了钱,是为了有这个版权意识。你像日本的一些乐队来国内开演唱会,其中就唱了一些中文歌曲,事先他们之前不知道有些歌曲是谁写的,唱了以后,有国内的词曲作者就追讨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