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人家就一五一十地给列出清单,唱了多少场,收入多少,应该给词曲作者赔多少,清清楚楚,所以说,这里面最主要的就是一个版权意识问题。”同等级别的词曲作家,港台和内地的版权收入相差在几十倍甚至是几百倍以上。就像是台湾著名音乐人罗大佑所有创作的歌曲,一年可以得到四百万港币左右的版权收入,而像陈小奇这样创作了数量质量都属上乘的内地一线词曲作者,一年的版权收入平均才两万。由于歌曲版权在出版发行、商演、有偿播放等方面的后续收益无法保障,目前国内词曲作者主要收入只能采用一次买断的方式,也就是在企业或歌手个人邀约创作时提供的稿费。特别是本应与盒带、d发行数量挂钩的后续版权收入,常常因为实际发行数量无法知晓,而只能采用与版号挂钩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一旦某首歌曲再版发行,不但不需要征求原作者同意,而且发行方一次性支付给词曲作者的报酬通常只有几百块。目前国内著作权纠纷比较多,但因为种种原因,很多人不愿意在这上面花费时间和精力,致使侵权者有意无意地忽视了法律法规。对于词曲作家的现状,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就是国内单位使用这些歌曲时,完全没有付费意识。其实按照合同的情况,国内的唱片公司对于每张专辑作者都会有一个固定比例的分成,在5%~8%左右,这其实比日本还高,听上去似乎很好,的实际收益并不高,主要是整个行业不好,在收取过程中,国内单位付费意识太少了,合同写得再完善,没人给你钱,你怎么分给作者?“付出了劳动得不到应有的回报,没有完善的版权制度,没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没有给制作人或者作者们一点信心,长此以往,不仅是这个行业,很多与版权有关的行业将越来越萎缩,能人也越来越少,最终走向消亡。”陈明洛说道。国内流行乐坛从九十年代至今,音乐风格日益多元化,遗憾的是,这几年来内地流行乐坛的歌词创作却相对沉寂,没有一位领军词作者,老一辈著名词作家相继离世后,青黄不接现象越发突出。近年来,内地乐坛新人风起云涌,每年的大小选秀都会向乐坛输送新鲜血液,按的优秀词曲作者也应该应运而生,但事实并非如此。造成这一尴尬场面的原因,归根结底在于词作者版权屡遭侵犯,所付出的劳动得不到应有回报,这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词作者的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