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找点吃的。”
叶贞颔首,“小心点,别走远。”
离歌轻笑,“有你着价值连城的人待在此处,我岂敢走远,来日还怕那黑面神吃了我。”
闻言,叶贞摇着头,“你当唤他一声皇兄,怎的越发放肆,竟惯上外号了。若教他知道,活该吃了你。”
入了秋,野地里便有不少的动物出来觅食,准备过冬的粮食。离歌便在草丛里逮了一只兔子,而后用随身携带的牛皮袋装了一些水。
吃点肉食能增加体力,策马飞奔不比宫闱,体力尤为消耗得快速。
回去的时候,叶贞靠在树干处小憩,微合着双眸。
大军路过的地方都是荒野,这方圆数十里除了几个小镇,基本上杳无人烟,必须自力更生才好。所幸离歌也不放心上,随手便生了火,将那兔子剥皮烧烤。
“你醒了?”望着双目微微睁开的叶贞,离歌问了一句,视线落在自己受伤的烤兔子上头,“一会就好,吃饱了赶紧走。那老妖精未必会作罢,保不齐就派人追我们。”
“追是一定会追的,咱们在他眼皮底下逃出来,面子里子都没了。何况,他还担心着皇帝见了我,这厢反悔回朝,他这如意算盘都落了空。”叶贞倦怠的起身,长长吐出一口气,“只是也不知大军如今到了哪里。”
“先别想那么多,吃饱了便上路。大军走得慢,你我轻身单骑跑得快,按脚程计算,不出意外的话大抵傍晚时分能赶得上。”离歌撕了条兔子腿递给叶贞,而后起身环顾四周,这点准备还是需要的。
等到下个镇,若还是没能赶上大军,就必须储备必需品。
这厢坐了约莫半个时辰左右,离歌陡然环顾四周,心头隐隐有些异样。二话不说便飞身树梢,但见远处有尘烟弥漫,想来是有马队飞奔而来。以多年的江湖经验判断,这马队人数不下十数人。
快速落地,一把拽了叶贞,“我们走,有人来了。”
叶贞慌忙上了马,二人即刻飞奔而去。
离歌的判断没有错,后头紧追而至的便是慕风华及身边的暗卫。
马声嘶鸣,端坐马背,身子微侧,飞扬的眼线高挑着凝向地上的火堆。素白的手拂过自己垂落的鬓发,眸色锐利如鹰隼。只听得马下的暗卫跪身来报,“大人,火未灭,这兔子肉尚有余温。”
说着,便将才吃了一半的兔子肉双手托与头顶奉与慕风华查看。
修剪得极为美丽的指甲停驻在兔子的脖颈处,慕风华邪肆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