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手段,一击毙命。”这石头如今还嵌在兔子的脖颈动脉里,可见猎手的快准狠,丝毫没有留有余地。
这,诚然就是离歌的手法。
“追。”慕风华一夹马肚,既然尚有余温,那便没有走远。只要一路追下去,定能在她们赶上大军之前截住。出了东辑事,他想怎样便怎样。死生不论!好一个死生不论!那他便贯彻到底,来一个死生不论。
身后马蹄不断,前方不远处好似一个牌坊,大抵是什么边远小镇。都是小隐隐于林,大隐隐于市,离歌与叶贞对视一眼,彼此交换了默契,径直入了小镇。时值晌午十分,叶贞便与离歌买了几套男儿装,找个僻静处换去身上的衣服。
发冠高束,彼此戴着斗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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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将斗笠沿边压下,遮去了脸上的“囚”字刺青,到底太过明显。买了柄剑,以备不时之需。
这镇子不大,少有风吹草动便无法藏得住。所幸这边远小镇,时常也有江湖人士出没,有些新面孔倒也不足为奇。
端坐在客栈包间内,打开窗便能看见街外头的情况。二人倚窗而立,低眉望着不远处快马奔驰的慕风华等人。
叶贞眉心微凝,“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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