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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住处,夜已经深了,孩子们都早早睡去,高阳公主、萧淑儿、俏儿也都睡下,唯有金胜曼还坐在靠窗的灯前,纤秀如玉的手指笨拙的学习着女红,将一对洗水鸳鸯绣成了两只肥鸭子。
洗漱一番,换了一套整洁的衣衫,房俊进了金胜曼的房子,后者欣喜站起。
房俊凑过去看了看那一对枕垫,金胜曼唯恐房俊说她绣的不好看,赶紧说道:“闲来无事绣着玩儿的,学了好久的,别打击我!”
房俊不置可否,坐到椅子上,任由金胜曼站在身后揉捏肩膀,随口道:“为什么都喜欢绣鸳鸯呢?”
金胜曼小手揉捏着肩膀、脖颈,笑道:“鸳鸯双宿双栖、恩爱两许,所谓愿做鸳鸯不羡仙,便是如此。”
房俊一双手向后探,撩起裙摆:“被骗了吧?根本不是如此,鸳为雄,羽毛艳丽华美非常,鸯为雌,色泽简朴并不出众,鸳鸯只有在发情期才会形影不离,待到鸯产卵,鸳就会离开鸯继续寻找下一个伴侣。”
金胜曼不可置信:“鸳也太不是东西了吧?”
房俊手底下揉搓,笑道:“是不是觉得鸳就是个混账?但其实鸯也很过分,它在与鸳配对的时候,会同时受到其它鸳的勾引,主动与其苟合……所以鸳的窝里时常会有一堆鸟蛋,但很有可能其中没有一个后代是他自己的。”
“啊?不能吧!”金胜曼简直颠覆三观,红着脸儿打了房俊一下,声音细若蚊呐:“把手拿开。”
房俊便将手拿出来,抚上她矫健、纤细的腰肢,而后将其揽入怀中抱坐在自己腿上,四目相对:“换一身仆从侍女的衣裳如何?”
金胜曼脸若朝霞、眸光如水,咬着嘴唇道:“郎君不是好人。”
当下,“新罗婢”大受欢迎,以其温驯、柔顺而深受达官显贵们竞相追逐,金法敏虽死,但其创下的人口买卖却并未停止,无以计数的新罗女子通过各种渠道被贩卖至大唐。
只不过这些女子虽然为“婢”,但其实生活并不窘迫,物以稀为贵,大多都生活中在豪宅府邸的寝居之内。
达官显贵们寻常无事之时聚在一处,也大多会炫耀一下自己的“新罗婢”如何娇柔婉转,如何温驯服帖。
而作为新罗公主,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最顶级的“新罗婢”,听到房俊让她换上仆从侍女的衣裳,就知道这人打得是什么坏主意……
可房俊兴致上来,哪里容许她拒绝?
抱着进入里间,亲手给她更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