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楠在杭州出事后的第二天下午就得到了消息,第四天早上就从苏州赶到了杭州外城新风阁分号里。
为了避免可能的误会,也为了显示自己的胸怀,马楠没有询问分号里的事情,而是问道:“杨兄弟没有事情吧”
本来觉得可能会有些麻烦的杨思听到这话对马楠的偏见也减少了许多。
张海释然而有些歉意的回道:“上百贼人的伏击都没能耐我何。我怎么会在这里遇到麻烦马夫人应该知道我在这方面一向谨慎的。不过那天我休息的时候虽然醒来并知道有人来咱们新风阁了,可真没有想到王浩等人竟然心怀鬼胎。不过我们已经报官了,想他应该是知根知底的人,应该跑不了太久就会被官府缉拿归案。”
马楠对于张海的话却没有什么把握,杀人放火的大案大事可能受到衙门的重视。而这种家贼小事,又是已经逃了的,往往办案成本颇高。即便是还算好的官府也往往是能拖就拖,怎么会认真的去管这种事儿不过想到新朝相比前朝不可思议的地方太多,这也还真说不准。
“还好新风阁还算有些底子,就算最近花钱的事情比较多,也不至于两千多两就出问题。这些钱能得知谁才是真正可信的人,也是值得的。”
马楠没有任何责怪的意思,而是很客气的说道。不过即便张海不是一个善于察言观色的人也感觉的到身为新风阁骨干人物的这个女子的无奈。
张海思索了片刻,还是觉得有些话觉得现在就讲不太合适。自己就算再被人所看中,一个请来的武师按规矩也没有插手经营上事情的资格,何况是一些十分惹人怀疑的事情。
不过到了马楠前来新风阁的第二天杭州分号就得到了消息,当地公安旅于张海报案后的第一时间就组织最有经验的人手展开了调查。杭州附近的基层组织还算完整,而且王浩在入新风阁之前就是经过仔细调查有根有底的人。大概不过四五天的时间就在宁波一处准备出海的码头上人赃并获,追回来的财物还大部分归还了新风阁,并且人也在审判中被处以永久监禁。
盗窃罪也就在刑律比较轻的唐代没有死刑一说,自两宋至明代,刑律的律法标准不断加大。按大明律偷盗财物一百二十两以上不但是死刑,还是绞刑。
新朝法典在立法的时候除了命案以外的其他刑事犯罪基本上都本着量刑从轻的原则。盗窃罪在原则上如现代新中国法律一样没有死刑,上限就是无期。同有关渎职犯罪的情形形成鲜明对比。
在当时确立法典的时候,张海更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