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渣渣般的存在。
“啊!”
就在叶明媚牙齿格格打颤,很想站起来却无论怎么也站不起来时,酒店的保安终于拍马赶来,发出了一声无比悦耳的惊呼:这才是正常人的声音。
“走,走!我、我要走!”
叶明媚腾身从沙发上跳起,向门口扑去,压根没意识到她正穿着睡衣,踩着小拖鞋,只想用最快的速度,逃离唐王。
刚冲出两步,她就重重扑倒在了地上:她的双腿,直到现在还不受她使唤。
可她就像不知道自己已经摔倒在了地上那样,双手扒着地面向门口爬去,边爬边喊:“走,我要走!”
格林德也想走,马不停蹄的走。
毕竟没谁喜欢在冬天来到时,还得住在荒山野岭内。
要是非得在那儿住也行--最起码,得有个正儿八经的房子吧?
搞两间窝棚算咋回事嘛!
更过分的是,两座窝棚中间,就是一座孤零零的坟头,害得格林德半夜起来撒尿时,总觉得背后有个爱吃土豆的老头,在他脖子里吹凉气。
没有美女陪伴,没有电视可看,没有暖气供暖--什么都没有,只有每天早上一睁眼,就能听到的鸟儿声,还有连绵起伏望不到头的小山峦。
赤果果的原始生活啊,现在是21世纪了好不好?
而且格林德能看出,已经在这儿住了半个月的宁哥,貌似还很悠哉,今早一起来,就望着南山妙手偶得了两句好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好吧,对于宁哥的不正常,格林德忍了:谁让华夏的传统文化中,有‘丁忧’这个说法呢(丁忧也叫丁艰,是古代遭父母之丧的通称,早在周朝时期,就有明文规定了:丧父母的子女,要在坟前守墓三年。
陆宁要对土豆老尽迟来的孝道,格林德原谅了他,可毛驴那条贱狗,为啥也每天做出一副‘如丧考妣’的样子,却在陆宁看不到时,就冲格林德做鬼脸,无论他怎么蛊惑(闹事,咱得走,都不带搭理他的?
唉,宁哥不会真在这破地方,给土豆老守三年的坟吧?
格林德懒洋洋的躺在窝棚里,嘴里叼着一根没点燃的香烟,左手轻抚着自己的光头,不住的无声苦笑:就在昨天,他脑袋上好不容易冒出了一层头发,却被宁哥无比蛮横的,用那把吓人的陌刀,又给他剃了个精光。
陆宁还跟人家解释说:在我们华夏,当爷爷的挂了后,当孙子的都得剃成光头,以表示对爷爷沉痛的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