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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迈步走出浴室的一刹那,沈云在忽然有了强烈的错觉。
她的生命,从此竟然变得多姿多彩了起来。
再也不像以前那样,除了学习就是工作,无论做什么都力争做到更好,试图打败所有的敌人,结果却把自己弄得身心疲惫之余,多次茫然自问:“我活着,难道就证明我不比男人差,甚至比男人更优秀吗?可这如果是生命的全部,那又有什么意思呢?”
这一刻,她有了为什么要活着的确定答案。
杀死,李南方!
杀死,汉姆。
她终于相信,以前在书上多次看到过,都被她嗤之以鼻的话,是完全有道理的了:“仇恨,也是真实生命的一部分。”
毫无疑问,沈云在要杀死这两个给她带来无尽耻辱的人,不是渴了喝口水那样简单。
需要她彻底冷静下来,制订一系列的完美计划,用一年甚至十数年的时间,才有可能达成心愿。
而要想实现这个心愿,那么逐步消除李南方对她的戒备,就是最关键的。
她要让他从她的脸上,看到“我已经认命了”的神色。
李南方肯定会相信。
因为绝大多数华夏男人,都会天真的以为,他们能用强大的身体,来彻底征服一个女人。
更可笑的是,华夏好像还有个女作家,说过一句名言,让男人奉为金科玉律,大意是男人征服女人,是通过。
“好吧,你已经通过我的,征服了我。”
沈云在心中嗤笑了声,随手关上浴室门,抬起头时,脸上也恰到好处浮上了沮丧之色。
她以前在首尔大学时,曾经参加过学生会举办的各种协会。
其中就包括演戏。
本来,女人天生就是最好的演员,更何况沈云在家的事业,就是在演艺圈内呢?
在演戏这方面,沈云在具备极高的天赋。
她记得很清楚,大学老师都曾经说,她不去当演员还真是可惜了。
所以沈云在有一万个信心,当李南方看到她满脸的沮丧后,肯定是心中得意,以为通过她的,把她给征服了——对她的戒心,当然会急速下降了。
“来,看看我的脸色吧。”
沈云在心中默默说完这句话后,却微微楞了下。
她已经拿出连奥斯卡金奖得主都甘拜下风的演技了,却没人欣赏。
李南方不在客厅内。
原本一片狼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