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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想死还是想活?】(1 / 5)

天赋这个东西,无法言明。

只能说有些人是天生的将种,好似专门为了战争而生。

刘锜本身就极具天赋,自小喜读兵书,又在边军中长大,父亲乃是泸川军节度使,耳濡目染之下,胸中早有韬略。

最关键的是,豪爽的性格,加上社交牛逼症,让他极具人格魅力。

上至将领,下至大头兵,跟谁都能聊到一起。

从他来青州军,才短短一个月时间,然而认识的士兵却比聂东还多。

提起某个士兵,在哪个营哪个都哪个小队,家里哪些人,他立刻就能准确的说出来。

这就是天赋。

斩杀两百余逃兵后,刘锜下令军中伙夫,今日多煮些饭,又派士兵进山打猎,准备让全军士兵好好吃一顿。

恩威并重。

打一棒给个甜枣,这一招是他跟韩桢学的。

连西军每日都只能吃七分饱,更别提这群禁军了。

每日两餐,五分饱。

至于军饷……

别闹了,能有口饭吃就不错,还想要军饷。

军饷发给这帮大头兵后,他余朝欢拿什么花天酒地,拿什么纳妾?

果然,在得知这个消息后,武卫军一众士兵顿时兴高采烈,恨不得把周围山上的动物全打回来。

同时,看向刘锜的目光,也多了一丝感激。

余朝欢本就想着能拖多久拖多久,因此这次出兵携带的粮草很多,足够万人大军吃上半个多月,所以不存在粮草不够吃的情况。

再说了,益都郡距离寿光才多远?

区区百里多的路程,补给三四天就能到。

就在刘锜施展手段的时候,余朝欢与骆沙躲在马车上说着悄悄话。

说实话,对于移交兵权,他们俩并不抵触。

因为他们本身就没有战意,此次出兵也是迫于无奈,巴不得能有人接管差事,帮忙顶锅。

只要小命在,官儿还在,一切都好说。

“骆兄,现在能和俺说一说了罢?”

余朝欢说着,拿起酒壶给骆沙斟了一杯酒。

骆沙端起酒杯,心思急转,最终还是没有选择全盘拖出,而是随口胡邹道:“前阵子兄弟不是奉命去了一趟临淄县么?”

“确有此事。”

余朝欢点了点头。

“就是那一次,在临淄县偶遇了小衙内,吃了顿酒。但他为何在临淄县,眼下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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