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还是饶了我罢,我这儿可正要用人呢。”
王匡作势朝书九拱了拱手,面上的神情有些无奈,连称呼都玩笑似地换作了“先生”。
书九也未坚持,一笑作罢。
穿过游廊,自角门而出,外书房已然在望,只此时那屋中并无烛火,唯院角挂着一个织纱红灯笼,瞧来很是冷清。
遥望着那一盏孤灯,王匡眉间又浮起郁色来。
书九与他素来是言语不忌的,此时见状,便问:“可是事有不谐?”
说起来,书九也算是饱读诗书,当年便是因读书有成而入了“书”部,与那些只会好勇斗狠的武夫并不一样。
而王匡此次特意挑了他,多少亦是看中了他这一点,将他当作了半个同道,有什么事也总会与他商议,自离开山庄后,二人的关系很是紧密。
此时闻言,王匡便怅怅地叹了一口气,信手拨去横在面前的一根杨树枝,道:
“莽泰过于老成了。咱们来了这几日,期间不只一次表明身份、露出手段,他却一直按兵不动。直到刚才我将话送到了他口边,他这才动念给昌黎那边传信。我实在有些担心接下来的安排。”
说到此,他又笑了笑:“这却也是少见,一个化外蛮人居然还晓得动脑子、玩心思,论志猜忌来竟是不比我‘言’部那些人差。我方才都疑心是在与同行打交道了。”
“金人能立国,自有其过人之处。”书九语声庄重,神情亦然。
有过人之处的人,他向来都是很珍惜的。而每每动手去杀这样的人时,他亦会附着一分敬意,沾其血写字,则落笔流畅、字意深邃,远比江湖人的血更有韵味。
就比如刚才那两个领甲,满身杀伐,远胜于寻常武者。那便是常年领兵打仗锤炼出来的。以其血着书,当以《兵道》、《武略》为甚,方不会辜负那一份沙场血勇之气。
念及此,书九按在腰带上的手指便忍不住动了动。
书之一道,越到了高处,便越讲究一个心境,对笔墨的要求也越高。
如今的他,已经很难有从前那种肆意挥毫的感觉了,原因无他,唯这世间当得他一字之杀者,已然渐少。
至于蝇营狗苟之辈,那倒是多得杀都杀不完,然而这样的人杀来又有什么意趣?他委实是连动笔的念头都兴不起的。
“此言甚是。”王匡笑了笑,却是认同了书九之语,“大庄头此番出手,志在必得,咱们可也不能堕了他的威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