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袖说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拥有强健的体魄,才有足够的精力去做事。
前世罗恒在一本金融期刊上看过这么一句话,华尔街那些金融寡头们,十个有九个都是运动员,罗恒深以为然。
换了身干净衣服,他开始给自己做早餐。
一面做,一面想着事情。
搞倒王岳为老爹仕途铺路最为迫切,不过看完卷宗起码还要几天时间,这事儿急也没用。
其次便是关于汉唐餐饮的规划,按他估计,这餐厅要全套装修宣传下来,起码还要投资五十万,而他原本手上还有十来万,昨天纪大富婆很豪爽地再给了他十五万,加起来三十万的样子,还有约莫二十万的缺口。
不过罗恒倒是不急,他脑子里那么多赚钱的点子,随便拿一个出来都不止这个数,实在不行,他不是还有卖歌这个大杀器么。
虽说剽窃挺没有节操,但他是一个很容易接近既定现实的人。
作为一个重生者,基本素养他还是有的。
什么是重生者的基本素养呢——你的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四回那闭着眼睛也能整了,世间之事,大抵就这么回事儿。
熬了半锅粥,切了两个咸蛋,一份儿凉拌黄瓜,罗恒就打算开动,门铃却响了起来,开门一看,罗恒顿时眼睛一亮。
门外站着的女子明眸善睐,妩媚嫣然,正是陈宣君。
神仙姐姐今儿依旧一身女王范儿,黑色皮衣,豹纹短裙,黑网格丝袜,加上全皮草长筒靴,丝毫没有风尘气,反而显得典雅贵气。
将她迎进屋子,罗恒笑道:“陈姐,这么早啊,来之前怎么不打个电话?”
陈宣君嫣然一笑,一边打量着屋子,一边笑道:“怎么,你家里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罗恒干笑。
陈宣君却突然吸了吸鼻子,说道:“好香啊,你熬了粥?”
罗恒点了点头,踅摸着这么早,她估计也没吃早餐,便招呼她坐到饭桌,用小碗给她盛了一碗。
粥是用小米熬的,里面加了玉米和红豆,熬得极烂,汤汁却极为清亮,陈宣君用汤匙尝了一口,连连点头,表示味道不错,最后笑道:“你还有这手艺?”
罗恒只笑笑,他前世虽没干过厨子,却从事过餐饮这个行当,耳濡目染,熬碗粥自然没什么难度。
吃完早餐,罗恒问道:“陈姐,打算去哪里玩?”
陈宣君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