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味道。
上一次吻人类的女人,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乔森记不清,大概是一百年前,两百年前,或者更久。
其实那天救她为她净化血液的时候,乔森就觉得熟悉了。这个叫赵小栀的女人,和几百年前让他成为不死之身的女人,莫名重合。
那是很久远的故事了。乔森还只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在硝烟平息后废弃的古堡间摸索稀世玩物。
他在这方面很有建树,可能是天赋使然,总能第一时间感知到珍宝所在。哪怕是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土地,经由他的探索,也没准儿能摸出金矿来。
那一天,乔森在古堡的地下室里发现了少女暮笙。
很难说那种感觉是如何产生的,如果非要给它定义,只能说是一见钟情。
有句俗语说,一见钟情难为久。
乔森也这么觉得。更何况暮笙是被人锁在笼子里,巨大的蜘蛛网牵拉密布在圆形的生了锈的铁条子上。
铁条子的中央竖了一块烙刻的铁碑,上面写着她的名字“暮笙”。
灰色的视野内,独独有颜色的是暮笙身上那件衣服。
鲜红耀眼,花纹繁复,绣工精巧。是东方的风格。
暮笙就像是一个被囚禁的异国公主,陷入了无止境的沉睡。
说起来是很俗套的往事,偏偏那个时候乔森就和沉睡的少女相爱了。
后来自然是一路不顺。暮笙是吸血鬼头目的禁脔,温暖的身体被植入最冷血的蛊,是一辈子不可能有自由的。
乔森对暮笙本就没有爱到昏天黑地死去活来的地步,可乔森看不惯阴狠的老男人对一个女人使坏。于是就救了她。
因为暮笙也说救她的方法很简单,只要两个人交换血液就好。
多新奇,交换血液。
蛊毒从暮笙的体内转移到乔森体内。
暮笙获得了自由,永远地离开了古堡,隐藏了气味,去了谁都找不到的地方。
连乔森都找不到的地方。
乔森想着,她大概是死了。一边日夜忍受着蛊毒折磨,一边这么想着。
所幸他有一技之长。吸血鬼的头目也对女人失去了兴趣,突然专注于和人类的较量之中。书上说人类是最聪明的生物,而吸血鬼连生物都算不上。吸血鬼头目大概是想证明书上的道理有多么荒唐,他集合了大片能人,将他们收入麾下。
其中也包括乔森。
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