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过一道山岗,孙承宗远远望见河边不远处,果然有一所木屋,木屋的烟囱升起腾腾的炊烟。
“果然有人!”孙承宗一马蹚翻,直奔木屋。
木屋前是一块儿十亩大小的稻田地,里面的水稻已经到了收割的季节。一个庄稼汉模样的人正在田中挥舞着镰刀,收割着一束束饱满的稻穗。
孙承宗等人来到稻田旁边,缓缓勒住马头。
那个庄稼汉仿佛没有听见那些悦耳的马挂銮铃之声,继续干着农活。
孙承宗马鞭一指庄稼汉,高声说道:“喂,这位兄台,可否停一停,与我聊上两句。”
庄稼汉直起腰,用袖子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转头望向孙承宗。
四目交迭,孙承宗打心里吃了一惊。看眼前这位庄稼汉,虽然一身蓝色粗布kù褂,还挂满了尘泥,但他却长得粉面朱唇,冰肌玉骨,一脸的英气。年纪也就在十八、九岁,丝毫没有寻常庄稼汉那种黝黑的皮肤,层叠的皱纹,粗壮的身躯,满是老茧的双手。不仅如此,这个庄稼汉面对孙承宗等十几名盔明甲亮的将军,哪里有半分庄稼汉的无措与怯懦。
庄稼汉上下打量孙承宗,淡淡说道:“敢问军爷有何事吩咐在下?”
孙承宗微然一笑说道:“适方才我见你好似一个农家汉,故此唤你兄台。这转身一瞅,原来是个娃娃。我来问你?这里荒无人烟,为何独你在此居住?你究竟是不是金贼的奸细?”
孙承宗的眼神变得犀利起来。
庄稼汉同样微然一笑:“我看您好像是个大官。在老爷您的眼中,我如果是奸细,那就是奸细。如果不是,那肯定不是。是与不是,皆是大人您一句话的事。至于我为何独自在此居住,是因为这里有一位我最好而且是唯一的朋友葬在这一带。这里有我美好的回忆,也有我痛苦的过往,我暂时还不愿离开。”
孙承宗沉声说道:“这里金贼经常出没,你难道不怕被打劫吗?”
庄稼汉笑道:“我身无分文,孑然一身。除了一些粮食外,再无其他的东西。如果真的不幸遭抢了,那只有离开这里了。”
孙承宗点了点头,刚想转身离去。眼光不经意扫过木屋门前,突然发现一杆红缨枪cha在木屋前空地上。
孙承宗眉头一皱:“这是你的枪?”
庄稼汉点了点头:“是我的。”
“你当过兵?”
“小人曾在尤世功与陈策将军手下效力。”
孙承宗有些疑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