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笔录时间很短,即使听到为我做笔录的警察告诉我刚刚见到的某些事情或者人有可能牵扯进某些案子的时候,我能给出的回答仍是寥寥无几。首先,我并没有过多地在意被叼走拖鞋的男子的样貌,给不出嫌疑人画像;其次,虽然是我打电话报警,但是我只是按照大叔所言,并没有真正看到什么,所以也提供不了所有用的线索,只能是大致回想了一些我看到的情景。我的笔录很快就做完了,坐在楼道的长椅上等在另一个间屋子里的大叔录完笔录。
大叔从笔录室里出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将近一个小时,我也从刚开始莫名其妙的状态恢复过来。虽然大叔人半个身子已经踏出笔录室的大门,但他的嘴里依旧和一同出来的警察说着什么。这警察是刚才接到我们报案时出现场的那位警察,40岁上下,脸色有些疲惫。他对大叔指了指我的方向,大叔看到我立刻转身朝我走了过来,先开口道歉:“抱歉,刚才把你吓到了。”
“没关系。”我摇摇头,以为能够离开了,刚想站起来,却发现大叔又转过身和那位警察聊了起来。听大叔和警察聊天的语气,感觉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很熟悉。
站在他身边的警察和大叔说完话微微对我点了点头便侧身离开了。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我估计一时半会儿是离开不了的,所以索性问起了大叔刚刚在大胖带我们去的地方发生了什么事情,“刚才帮我做笔录的警员姐姐告诉我发现了大量的血迹。我想知道是怎么回事。”
大叔想了想才低声回答:“我觉得是有人遇害了。”
我吃了一惊,瞪大眼睛像大叔确认这件事情的真实性。
大叔点点头:“虽然没有明确表明有人遇害,毕竟除了血迹,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受害者或者受伤的人。但是我看过那摊血迹,以我的经验来说,那么大的失血量对于人来说已经不单单是受伤那么简单了。”
听完大叔的话,我突然有些紧张,战战兢兢地问道:“大叔,您看到的自己只集中在一个地方么?”
“怎么?”大叔皱眉。
我指了指大胖的爪子,它的前脚掌上沾着一些血迹,刚才慌乱之中我并没有发现,只是后来在楼道里等大叔的时候,我才注意到大胖前脚掌毛发上沾了血迹。一开始我以为是大胖自己弄伤了脚,本想帮大胖做临时包扎,却在仔细查看后发现大胖并没有受伤。还在好奇的时候,听到了大叔的话,又联想到联系刚才为我做笔录的警员对于案发现场的描述,我开始怀疑大胖脚上沾的应该是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