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的血迹,所以我才会问大叔那些即使都只存在一处。
大叔看到大胖脚上的血迹之后也是一愣,他又皱着眉头回忆了一会儿之后,立刻神情严肃地找来了刚才的警察。那位警察叔叔在看过大胖的爪子之后便带大胖去了另一间办公室。
大叔看出了我的紧张,出言安慰道:“别着急,他们只是去采集一下大胖的毛发用来做个化验,一会儿就把大胖送过来,别担心。”大叔说话时视线一直停留在大胖被带离的方向,我知道他比我还要紧张。
在等大胖化验回来的时间,我和大叔再次聊起了案发现场的情况,而大叔再一次对我说了抱歉:“没想到去一趟便利店,还把你惹到麻烦里去了。本来不想掺合这种事情,可是后来觉得非常不对劲,就想去看看情况。不过多亏了长心眼去看了情况,否则都不知道在大胖叼来拖鞋的地方出了那么大的事情。咱们看到了那个男人的样子,虽然不确定他是不是真的和那里的血迹有关系,但为了安全起见,咱们还是报警最好。因为你也不知道那男人是不是真的和那摊血迹没有关系。”
“所以这件事情要怪大胖乱叼东西惹麻烦了?”我撇撇嘴,也看向了楼道的深处。
大叔耸耸肩:“叼东西回来是狗的天性,不能怪大胖。要怪只能怪我非得带你去买夜宵。刚才老冯还问我,啊,老冯就是刚才那个给我做笔录的警察,是我的老朋友了。他还问我为什么自己饭摊的还要到别的地方买夜宵吃。我把今天的情况和他说了,他责怪我自己一个人有菜有饭的吃的热闹,却让一个帮厨的小姑娘拿鱼汤拌饭凑合。对于他这样的指控,我真是百口莫辩啊。”大叔说到最后不自觉地带上了委屈的口吻。
因为大叔的可以卖萌,让我的心情稍微有些放松,我拍了怕他肩膀:“你没有和他说我还挺喜欢吃鱼汤拌饭的?”
“那种我我怎么能说的出口啊。”
听到大叔的回答我笑了起来,突然想起一直盘旋在脑海里的问题:“对了,大叔怎么觉察出来那个被大胖叼走拖鞋的人不对劲的?”
大叔有些不屑一顾地冷笑道:“你不觉得在这个季节夜钓很奇怪么?”
而我则摇了摇头:“夜钓是什么?夜晚钓鱼么?有什么奇怪的?”
此时大叔才意识到,我之所以一直是懵懵懂懂的状态,主要是因为我根本没有察觉出来事情的微妙。了解情况的他耐心地和我解释起来:“很少有人会在春天夜钓。因为春天是最适合白天钓鱼的时节,春天白天的暖阳讲气温和水温调节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