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牧原以为刘璟会很抗拒每日晨练,然而没料到他对此全盘接受。
在五个新兵和四名刚加入的弓箭手里,刘璟总是第一个到达训练场的。灰靴子感到无比惊讶,他在北镇当了十多年的镇兵,从没见过有哪个新兵比刘璟更守时。
这位世族子弟将自己的铠甲擦得铮亮,细剑上还悬挂着一枚价值连城的玉佩,尽管他严于律己,恪守军规,可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在北疆当兵的人。出现在他左右的镇兵们一个比一个肮脏邋遢,白氅随时间会变成旧灰色,铠甲上满是凹凸不平的痕印,还有他们的布裤与内衫,没人知道上一回清洗是在何年何月。
“他本来就没打算在北疆待下去,不是么?”熊头是这样解释的。
灰靴子道,“可他也没必要来训练。”
“或许是一时新奇。”
“这份新奇感未免也持续太久了。”
确实,一连十来天里,刘璟都比其他人更早来到,对于弓马训练没有一丝懈怠,甚至格外出色。
灰靴子承认自己比不上他,熊头更甚。
“他像是太武皇帝时期的人,”灰靴子根本想不起那时期的贵族子弟们是何模样,却仍旧感慨着,“不是娇生惯养,生来就弓马纯熟,一个一个自觉肩负重大责任的贵族。”
“重大责任?”樊褚推开了这两位老跟班,嘴角一撇,“他心里明白得很呢,不想让黎牧抓到把柄,虽然步郁乙和营正会站出来为他说话,但少不得要付出点代价。与其挣扎,不如安安分分地熬过这段日子。”
他看到自己的副队小子正在训练场中徘徊巡视,不禁眉头一挑,想找点乐子,“你们觉得黎牧和这个刘璟打起来,谁会赢?他们用的都是长剑,只不过另一人的武器更细一些。北疆喜欢用剑的人可没多少,在马背上用剑对刺拼杀简直是找死。大多数人更想要一把宽阔的斧子,或者铁锤、长刀。黎牧这几个月进步很大,刘璟会是一个不错的对手。”
“我买刘璟赢。”灰靴子坚定地做出了选择。
熊头闷声问,“你不该支持自己人吗?”
“反正刘璟肯定会赢,”灰靴子坚持道,“他不是野路子出身,应该受过名师教导,而且学武的时间很长。黎牧来北镇没多少年,他以前拿的更多的是犁头吧,何况刘璟比他大五岁。”
樊褚已经将黎牧和刘璟二人喊到跟前,他有很充分的理由,“副队有必要亲自与新兵对练。”
刘璟面带微笑,低头谦恭道,“在下怎么敢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