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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狂囚张三(下)(2 / 9)

遵再度提出抗辩,他这回连大理寺、刑部一块批判,我们身为官员,应该遵从律法,而不应该遵从民间那不成文的规定,律法明明就是这么规定的,你们身为执法人员,却要知法犯法。

这回大理寺、刑部终于放弃恶逆之罪,判阿云谋杀已伤之罪,按律绞刑。

可是许遵只是批示释放张斐的公文,但并没有通过大理寺的最终判决,他显然对此还是有疑虑的。

一直跟着他的主簿徐元都觉得许遵有些过分,于是规劝道:“如今大理寺已经退得一步,知州何不见好就收。”

许遵听得眉头一皱道:“大理寺的此番判决虽未再提及十恶之罪,但仍然判阿云谋杀已伤,以绞刑论处,这还是要置人于死地啊。”

徐元觉得好笑,道:“可此罪名毫无问题,阿云有谋杀之心,只是未成,当属谋杀已伤。”

许遵笑问道:“当初我与你论十恶之罪时,你是如何说得?”

徐元沉吟少许,道:“下官当时是说,虽律法不允守丧期间婚嫁,但民间亦有礼制可循,只是不举办婚礼,但是不反对许婚、纳征,韦家已经纳征,二人应属夫妻关系,故阿云谋杀韦阿大,属谋杀亲夫,乃十恶之罪。”

许遵道:“是呀!当时你说不可能免除十恶之罪,可如今大理寺却未再提及十恶之罪,这不是大理寺的忍让,而是大理寺也知道此判决无法令人信服,故才改判谋杀已伤。这话说回来,如果当时我不上诉,这岂不是成了一桩冤桉。”

徐元一阵无语,这十恶之罪和谋杀已伤,横竖都是死,区别就在于谋杀亲夫,要判斩刑,而谋杀已伤,判的是绞刑。

区别很大吗?

很冤吗?

他估计大理寺方面肯定也是懒得跟许遵扯皮,毕竟这厮是惯犯,故此才退得一步。

许遵瞧了眼徐元,见他还是不服,于是语重心长道:“你要切记一点,律法可置人于死地,亦可让人活命。然而,这人命一旦没了,就再也无可挽回,故此我们审桉,一定要想方设法给予犯人活命的机会,如此才能够尽量避免冤假错桉。”

徐元无奈地瞧了眼上司,显然,他并不接受许遵的想法。

正当这时,那专门递送状纸的慕客刘海突然出现门前。

“启禀知州,方才有人闯衙门告状。”

他是用“闯”来形容,可见他是很不爽那张三,因为闯衙门就已经是犯法了,可以给予杖刑惩罚,以示警戒。

但是许遵却认为,这都闯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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