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妇是非常不利,于是齐庭长才不允许折杖。”
其实北宋对于通奸这种事,司法上还是比较宽松的。
要知道“和奸”和“强激an”是两个性质的犯罪,不可混作一谈。
《宋刑统》规定“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和尚道士,罪加一等。”最多也就是三年。
祥符县皇庭给的就是顶格处罚。
但是宋朝有“折杖法”,即在执行刑罚的时候,将死刑之外的笞、杖、徒、流四刑均折成臀杖或脊杖,通奸罪的“两年到三年”,折杖后的刑罚差不多是脊杖二十左右。
直到后来明朝,才增至杖刑九十。
如果可以折杖,就是打二十,然后就给放了,这样肯定比较好,长痛不如短痛,但是是否折杖,更多在于庭长根据案情的判断,如果性质恶劣,则不允许折杖。
张斐道:“这柳秦氏没有出庭做供吗?为什么上面只有她认罪的供词?”
齐济分析道:“柳秦氏肯定是有出庭做供,因为当时是捉奸在床,然后直接送去皇庭的,但我也不清楚,为何这上面只有她认罪的供词。”
忽听得门外有人道:“因为这就是柳秦氏唯一的供词。”
闻此声音,张斐急忙站起身来,只见富弼、司马光从走了进来。
张斐、王巩、齐济连忙起身行礼,“下官见过富公,司马学士。”
“几位无须多礼。”
富弼微微摆手。
司马光瞅着张斐道:“你小子可真是一天也不愿意耽误,刚刚上任,就想着搞点动静出来。”
他们两个盯着张斐的,也怕这小子动静搞得太大,没法收场。
但这个案件,是他们没有想到的。
张斐很无奈道:“司马学士明鉴,这真不能怪我,是那柳青,也就是这犯妇的丈夫,主动上门告状,我能怎么办。”
司马光皱眉道:“此案当时闹得沸沸扬扬,大家也都看过,判得没有问题,偏偏落到你手里,就有问题了。”
张斐道:“我也只是例行公事而已,不是说真的要上诉。二位先请坐。”
富弼和司马光坐了下来,富弼就问道:“对方是不是以奸从夫捕为由,提起上诉?”
张斐点点头。
目前来说,这个案件就只有这一点,值得深究。
司马光道:“关于这一点,齐庭长解释的非常充分,并没有什么问题。”
张斐点点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