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时琛已经失忆了,这个常珩就到过陆家本宅一次,有没有可能不认识?
聂安夏抱着用脚趾头想想,就微乎其微的微妙期望,隔着三条绿化带对常珩尬笑:“常珩叔叔,你在这做什么?”
常珩带着墨镜,因为隔地远,所以聂安夏没有看到他刀疤下皮肤的跳动:“我来给二爷买点药。”
“买药……啊!”聂安夏尬笑的更艰难。
陆时琛已经摇摇晃晃站起来,向她走过来。
陆时琛这样血葫芦的造型,就跟地上的一沓百块钞票一样醒目,常珩要是看不到很可能是瞎!
常珩脸上的肌肉抖得更厉害了,可能是带着墨镜的原因,也可能是真瞎:
“嗯,买完了。你要办完事了,也赶紧回去。”
聂安夏不停得给陆时琛使眼色:现在先别过来!
但是聂安夏得眼皮都使抽搐了,陆时琛一脸似笑非笑还是过来了!
聂安夏头皮都绷紧了,陆时琛被常珩发现带回陆家,就算自己一口咬定他们是在交往,可是交往一天她就把陆时琛整成了血葫芦,也只有被扔出陆家的下场!
更别说拖几天陆时琛记忆恢复了,按照他刚刚狂拽炫酷手黑心狠的劲儿,杀了她的心都有!
最终,陆时琛的手还是搭在了她的肩上!
她甚至闭上了眼,想要回避常珩即将紧随而至的“致命题!”
但是没想到,在陆时琛手要搭上聂安夏肩膀的前一秒,常珩强行扭头:“聂小姐,我车就在那边,回本宅并不顺路,就先告别吧。”
然后常珩就笔直的朝着另外一个方向离开,头都不带回一下!
为什么,怎么有一种常珩比她更不想发现陆时琛的感觉!
聂安夏一头雾水的把头扭回来,一眼就对上靠在她肩头的血葫芦
陆时琛从额角蜿蜒出一大片的血迹,却把他本来深邃的眸子映得更加湛亮,他盯着聂安夏,舌头一顶顶着血迹的腮:“怎么,有老公你还看别得男人这么久?”
……陆时琛怎么突然用这种腔调跟自己说话?!
陆时琛不是恢复记忆了吧?那些恶俗连续剧里得情节,都是主角在经历二次撞击,或者头部再遭重创以后就恢复了记忆!
“走吧。”
“走去哪?”聂安夏整个人都不好了!
“博物馆?你不是说先去博物馆?”陆时琛摸了一把血:“不过可能要先处理血迹。”
“去博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