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别对阵宁欢,从第一剑开始,他一共劈出来二十九剑。
宁欢连一剑都还不出手。
这还是因为宁欢实在够强,才能够连挡二十九剑。
可是,方别这二十九剑,都砍在蚀骨剑的同一个位置上。
这蚀骨剑虽然蕴含剧毒,可以吸取他人血液温养自身,沾之即死,触之即亡的一柄魔剑。
但是它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
那就是它是骨头做成的。
就算骨头再硬。
依旧只是骨头。
就像钻石是这个世界上最硬的物质,但是它却抵挡不住一柄大锤的敲击。
方别握剑向着蚀骨剑的同一个位置连砍二十九剑,可以说已经将蚀骨剑的内部震出无数的裂纹,可能下一剑砍下,蚀骨剑就会分崩离析。
要么说宁欢当即罢战,重新将蚀骨剑置于合适的血池中让其缓慢温养,要么就只能选择铤而走险,主动震裂蚀骨剑,让它那漫天的骨头碎片来为自己赢得那唯一的获胜机会。
宁欢选择了后者。
他在漫天骨片中欺身而来一掌向着方别拍去。
他相信自己势在必得,并且,也相信这是自己唯一的机会。
而就在此时,那个少年的声音才静静响起。
“宁欢老师。”
“别忘了。”
“是剑比较长。”
方别收剑,然后刺出。
方别的每一剑都没有任何的花哨,只走直线,只走最强最快的路线。
这就是他修炼了十年的剑。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骨片散去,宁欢不可思议地望向前方,方别右手持剑,左手则拉起自己的布衣一角。
遮住脸颊。
方别的布衣看似平常,其实都是用天蚕丝夹杂玄铁丝线制成的,真正的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挡住这些剧毒的骨片,当然也是寻常。
而方别右手的漆黑长剑,则平静向前一刺,正中宁欢的小腹。
宁欢双手紧紧握住长剑,不让方别拔出或者再刺入。
但是有一句话方别说的很对。
那就是剑终究是比手长。
这是最朴素的道理。
宁欢想要一掌击出,方别就伸手刺去。
两个人在漫天骨片飞扬之下互赌了一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