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就是方别的剑长。
“怎么可能!”宁欢看着自己小腹的漆黑长剑,喃喃说道:“怎么可能?”
“难道你真的不怕吗?”
那一瞬间,宁欢震裂手中的骨剑,来营造自己的必杀一击。
但是他没有想到,方别依旧能够不动如山,然后予以还击。
难道真的不怕吗?
“怕,当然怕,并且怕得要死。”方别右手握剑平静说道:“但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所以我赢了。”
方别用左手拉起布衣为自己挡住了大半的骨片,但是右手要伸出那柄剑。
所以方别的右手上已经密密麻麻扎满了那惨绿色的骨片,能够充分引起密集恐惧者的恐惧。
但是少年的笑容依旧平静。
“当我决定杀你的时候。”
“我不介意。”
“付出一定的代价。”
这样说着,方别在近距离抬起左手。
衣袖中的那柄短枪探出,指向宁欢的额头,扳机轰然扣动。
“砰!”
这柄短枪,没有办法瞄准,即使近距离,伤害也不够。
但是它唯独有一个优点。
那就是足够地快。
只要抬手就能够发射。
宁欢松开握紧漆黑长剑的双手,整个人向后轰然倒下。
那一瞬间,就好像倒下了一座山。
方别做完这一切之后,踉跄后退了两步。
毒随血入。
蚀骨剑中原本就有这天下最烈的剧毒,方别之所以在方才的那一瞬间选择握剑出手,就是因为自己如果退缩那么一刹那,宁欢近身,就是方别的死期。
方别从来没有自信到,能够在内功掌法贴身短打这些招式上能够胜过宁欢这个妖怪,况且宁欢的大悲赋在这种距离上的战斗下几乎无敌。
方别只有自己的剑是天下第一,他也只相信自己的剑。
于是便只能刺出那一剑。
追求自己想要的结果。
少年呲着牙开始在从刺猬一样的右手上拔骨片,直到将最后一片深入自己血肉的骨片都给拔干净之后,他才有些踉踉跄跄上前。
补刀是个好习惯,今生今世永不忘。
而在方别向前迈出那一步的时候,在漆黑的夜空中,一个清冷的男子声音悄然响起:“令狐少侠武功之高。”
“让吕某敬佩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