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年,‘春’耕时节,由于袁秋华是妊娠后期,谢汉在外做工,无主要劳动力种田,二姐夫家明显吃亏,舒志强便坚持着分田而种,他们种谢碧桃的田地,袁秋华种自家的田地。
‘春’季下种,田地尚无收成,两家仍旧一起吃大锅饭。秋收之后,接下来就是分开独住,他们住谢碧桃的房子,最后便是分灶而食,也算分家各过各的了。
谢碧桃要上学,家里的农活一下子落到了袁秋华的肩上,且还要照顾几个月大的孩子。宫喜鹊衣食住行,用钱开支归谢汉负担,却专职帮谢嘉嫒带小‘女’儿。
袁秋华喂养的第一只‘肉’猪,舍不得自家人享用,卖给了村小卖部想换点现钱回来,可她去结猪‘肉’钱时,却被告之抵了公公生前所赊欠的陈年旧债。婆母老了,由谢汉撑‘门’户,旧账是该他偿还。
谢汉家**开火后,吃的是自家田地收割的粮食,老祖屋的谷仓里还余有二千多斤稻谷,就是留给婆婆的口粮,她一个人足够吃上一二年的,根本不必儿子们再凑粮。但来年夏粮还未收割,宫喜鹊便登‘门’向儿子们讨要每家每年的二百斤稻谷,不用说谢汉留给她的二千斤口粮,被舒志强一家五口人帮她消灭了。
袁秋华一打听,才晓得舒志强一家在这,经常一住就是几年,谢汉未婚时,种他的田地,跟岳父岳母一起住老祖屋,宫喜鹊一直帮二姐夫家种菜养猪,料理家务,带小孩,俩个儿子从出生到现在,没有离开外婆宫喜鹊一天,在这长大,在这上学,大的已经带到十几岁,小的已经带到上小学,如今第三个‘女’儿又继续接着带。
谢武死时,袁秋华只看到二姐夫的俩个儿子在这吃住上学,她没有看出二姐夫以这为家,只不过是他们离家出外躲着生第三胎去了,生了就回来了,就参加了驱赶二嫂谭银河之行动,让丧父的谢碧桃,又变成了没娘的孩子,彻彻底底成为不打丝毫折扣的孤儿。
在袁秋华和谢汉结婚前后半年间,她不知道二姐原来是嫁而不走的,只不过是她们出‘门’打工去了。他们把俩个儿子扔给宫喜鹊照管,袁秋华结婚后,宫喜鹊又推给三儿媳照顾,袁秋华就给他做饭洗衣‘交’学费,去听家长会。
每年上半年,一到‘春’忙下种的时节,舒志强夫妻俩便扔下孩子外出,却又高不成低不就,做生意嘛,没本钱也没本事,打苦工嘛,嫌脏怕累,摆地摊嘛,又放不下面子,便这里游‘荡’几个月,那里闲居几个月。一到秋收后,谷物进仓,他俩便两手空空回了谢家,因为回娘家,孩子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