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壮今天收获颇丰,打了四只野兔,三只野鸡。
林大夫要了一只野兔,大壮给他留了一只最肥美的,野鸡本来大壮想留下一只,给唐水儿补补身子。
唐水儿索性趁着新鲜就直接炖了。
唐水儿淘好米,先把饭蒸上,然后烧开热水,挑了一只不大的鸡放入热水盆里,拿着筷子褪毛。
手上动作不停,边道:“大壮,我昨天听长河说今天傍晚他要去抓鱼,你去问问,有的话向他买一条回来。”
“好。”大壮应下,立马跑了出去。
林大夫笑笑:“大壮是个好的,肯吃苦。”
“可不。”唐水儿也笑,“他呀,就是有时候话太少,饿了疼了都不会说,什么事儿都往自己心里藏着。”
林大夫看了她一眼,见她嘴上抱怨着,眉眼间却十分温和,眼里没有半分嫌弃的意思,心里越发觉得,唐水儿不是那种水性杨花的人。
这般想着,渐渐就被唐水儿手上的动作给吸引住了。
野鸡被褪去了毛,光秃秃地摆在砧板上,只见在唐水儿提起菜刀的那一瞬间,脸上表情变得十分严肃认真。
银光闪过,林大夫也没见她多用力,好像菜刀就这么轻轻地顺着野鸡肚子上一划,然后双手一掰,胸口的骨头断裂的整整齐齐。
“你练过功夫?”林大夫惊奇地问。
“功夫?”唐水儿疑惑,老实道,“没有。”
好家伙,没练过功夫能做到这么利落,有点意思。
将肚子里的东西全部挖出,冲洗干净后,唐水儿几乎不用怎么看,手里的刀就跟有意识似的,快准狠把一整只鸡都切割完毕,放入了一旁准备好的土锅里。
林大夫摸摸胡子,我滴个乖乖,那么纤细的手腕是怎么做到的?
惊讶还没过去,就见唐水儿拿过姜块和大葱,手起刀落,笃笃笃富有节奏的声音在砧板上响起。
林大夫越看越惊奇,这刀功,绝了啊!
锅里倒入清水,炉子上大火,把鸡肉煮开焯水后捞出。
大锅里倒入油,等油热后放入姜片和葱段,只稍稍翻炒,锅里的香味就钻入了鼻间,林大夫忍不住摸摸空了的肚子。
唐水儿把鸡肉都倒入大锅里,“哗啦”一声,锅里腾升起一股热气,唐水儿手中的铲子翻炒着,鸡肉慢慢开始泛黄,裹着一层油,滋滋冒着,再倒上酱油,泛黄的鸡肉染上了一层极具诱惑的颜色,香味也开始不停的勾着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