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小说取材时方便一些,也为了对得起这八百八十块钱以及一晚上的时间,我强打着精神观察台上的一众外国人,以及周遭一切的细节,上至屋顶,下至地板。
我这个座位距离他们施特劳斯家族爱乐乐团不到50米,连他们穿的衣服上面的亮片我都能看得一清二楚。至于是什么牌子,我就不懂得了,不过为了写好小说,我可能会去深入了解一下。
我觉得听音乐会、去高尔夫球场打18洞,并没有去网吧看电影的感受好,只是前两者同属于社会生存基本技能而已。
我反而很厌烦那种**肃穆的感觉,甚至有些压抑。
半场休息15分钟,我走出来一屁股坐到亮堂的大厅台阶上,给先生发信息:“太难听了,简直是一种折磨。”
先生说:“坚持听完?!”
八百多块钱呢。
下半场,我发现指挥家换了个外套。
所指挥的乐曲依然是时而激荡,时而似缓流。欢快、明亮为主旋律。
突然想起来曾经在广州高铁站附近足球音乐餐厅二楼被几个广东人请到桌上品奔富系列的红酒,几个人又是醒酒,又是酒混着西餐肉咀嚼,一副即将升仙的悠然自得模样。
他们问我有没有闻到一股什么什么香味,然而我的鼻子只是闻到了酒精味,我装作不经意地回答:“嗯”。
我说:“我听说,有些自称资产几十亿的人,必要时连自己应付的五千块钱都拿不出来。”
然后场上我旁边的一位哥说:“我想起包里还有两万块钱呢”,边说边拿他的包,打开,我瞄了一眼。
红酒?太难喝了,除非是甜红。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喜欢喝甜甜的低酒精度香槟,不过这世界上没几个熟悉我的人。
茉莉花,是我本次参加音乐会唯一听出来的一首调,听着挺像那么一回事。
场内我最喜欢的就是有节奏的鼓掌声,整个氛围很是带感,动次、大次、动次、大次,砰、砰、砰。
亮灯,光鲜谢幕。
如果能演奏我喜欢听得那些较为非主流的现代流行曲,我可能也会成为音乐厅的常客吧。
最后穿查了男女伴舞,我突然在想,“高雅的古典音乐”这种说法纯属以讹传讹。第一,高雅不是我的追求,但我可以配合别人玩高雅。第二,一个东西高雅与否,只取决于我心中的定义,我一向自我。我觉得蹦迪就很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