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笑了笑:“哈哈。”
他为人的时候是这样的。
陆判家境不算富裕,也没有很寒酸。他苦守着各种书痴痴的读着,只为了进京赶考的那一刻。遇见我之前他也曾深深仰慕着一个姑娘。那是从小定了娃娃亲的——陈茹娣。
陈茹娣倒不算什么美艳的女子,比常人美一点但比起美得又逊色三分,但是她勤奋善良,孝顺双亲,能干不怕吃苦。
也因为从小灌输的观念,他早就认定了这个姑娘。
其实有时候放不下的也只是执念,是那份深深的喜欢,而非那个人。并且宝贵的是不带杂心的喜欢,如果没了喜欢,对方便什么也不算。
如果没珍惜的话,就傲气一点保持自己的态度:你又是谁?和我有什么干系?
他向她表明心意的那一天是夏季的尾巴,天际已抹上了黑,只剩一点点光,十分的微弱。但足够亮了回家的路,风吹动了满地庄稼,沙沙作响,十分好听,满身疲惫在这阵风的吹拂中已消耗殆尽。
小姑娘娇羞一笑,撂下锄头就跑了。
他这个傻子扛着两把锄头一路狂追。
榜上有名,光宗耀祖,再娶个漂亮心眼好的小媳妇,美哉!人生圆满莫过于金榜提名时洞房花烛夜,双亲健在,好友相伴在侧,若一一满足又有何憾之有!
可惜人生不圆满为多。
他说:如果你爱慕一个人,每每想起都会痛不欲生的话,如果摒去年少无知,对方仍然没有好话的话,就干脆放手,太累了。
他痴语:我爱她是真的,但是若能回头,我愿不会再遇第二次。
他说:她可有本事,看见她我就笑不出来。
他说:有些人相遇,相识,最终相知都会后悔,可能是惹了司命。
说了不少的浑话,都是扎心窝子的,但有时候相遇带来的都是不幸。谁也不轻松,就像刺猬一样,连拥抱都是痛的,莫问将来,只求放过,一别两宽,各自天涯,生死不复相见。
好像到头空留余恨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