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雨浑身一僵,鼻尖突然有些泛酸,只要有那么一个合适的理由,哪怕永远没有名分,她也会义无反顾的跟他走,可事实上,没有,一个理由也没有。
她深吸一口气,望着他笑了:“不了。”
江亦琛蹙眉看了她两秒,然后转身走掉。
那一刻,时雨有想追上去的冲动,她拼命地忍住,眼泪模糊了视线。
直到车开远,她才有勇气追到门口,浓浓的失落感在心脏蔓延。
她怎么都想不明白,他为什么会问她要不要跟他走,他明明厌恶了她那么多年。
为什么要给她留有幻想和希望?她怕了,不敢再往前跨一步,怕再次万劫不复。
去了医院,她魂不守舍,脑子里总浮现出江亦琛问她要不要跟他走的场景,越想心越乱。
突然,她眼角的余光瞥见门口有一个探头探脑的人影,便问道:“看病?”
门口的人畏畏缩缩的应了一声,又不进来,时雨有些无奈:“看病就进来。”
那人怯懦的一步步挪进问诊室,伴随而来的,还有一阵阵难以言喻的味道,有汗味和体味,还有一股子恶臭……
她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不动声色戴上口罩。她清晰的看见,在她戴口罩的时候,那人往后退了两步,像是知道自己身上的味道不好闻,很自卑。
时雨打量了那人片刻,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身上的衣服已经洗得看不出颜色,还有些脏兮兮的,头发有些长,也乱七八糟,露在外面的皮肤能清晰的看到污垢,像是许久都没洗过澡了,可离流浪汉又差了那么一点。
最明显的,是他光着的脚上有流着脓血的创口,大抵是因为疼痛穿不上鞋。
时雨走上前让他坐下,皱眉问道:“怎么弄成这样的?”
男人眼神闪闪躲躲,像个孩子似的不知所措。时雨确认了他脑子有缺陷,本着医德,帮他检查了创口,只是外伤而已,不是什么皮肤病,清理好腐肉,包扎完毕,她吁了口气:“好了,去缴费吧。脚这样就别乱跑了,注意卫生。”
男人坐在椅子上半天没动,只是偷偷的看着她。
时雨算是看明白了,他身上没钱,她认栽:“算了,钱我帮你给了,你赶紧回家吧。”
说完,她便走到洗手池前去洗手,消毒液都用了两遍,那化脓腐烂的伤口味道是真的上头。
等她回过头的时候,男人已经离开了,随后又进来了一个老太太:“什么味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