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是阿九了,在人来人往的宴会上,作为一名普通的服务员。宴会上人来人往,穿着华丽的衣服,真真假假地笑着。他大概是不同的,虽然穿着黑色的西装,但是却和整个宴会格格不入。他不笑,也不说话,却没有人注意他,除了我。
从他身上,我嗅到了同类的气息。很快,一声枪响,证明了我的察觉是对的。不过,这和我的任务无关。还是要感谢他,因为那声枪响,我终于有机会接触到了任务目标。
阿月说,很少有男人会拒绝一个花容失色楚楚可怜的女人。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喜欢一张奇丑无比的脸,会有人喜欢弯刀一样脏污的黑色的眉,会有人喜欢欲盖弥彰的白里透红的脸,会有人喜欢散发着血腥味的红唇。眼睛里装着黑白,却又分不清黑白。
听说,那个穿着皮鞋的男人死了。那个男孩从小就从大宅子里搬了出来,没有人带他去看医生,也没有人陪着他坐在沙发上看天花板。他加入了另一个组织,成了一个杀手。他不记得那个大宅子,也不记得那个项链,和抢了项链的我了。
听说阿月死了,执行任务的时候从飞机上直接跳了下来,落到了大海里。有人象征性地找了一遍,什么都没有找到,简简单单就放弃了。可笑,阿月怎么会死呢?
阿月死后,阿一负责给我们安排任务。阿一似乎特别讨厌我,不过无所谓,我也不喜欢她。喜不喜欢的没什么重要的,我们每个人都曾经在心里想过如何干掉其他人。不过为了任务,暂时让对方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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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了一个叫老赵的男人,也许谈不上爱,但是我知道自己想和他在一起。大概他做的汤很有阿月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