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出版的书,都经过严格的审查,贩来代售的书,也经过郑重的考虑。如果因此能在教育和文化上有点贡献,那就是我们的荣幸了。”
胡适回国后不久,新月社的人们便联络商议,由大家招股集资,筹办一个新月书店。因为胡适的的声望和威信,大家推胡适为董事长,张禹九任经理。
于是,6月30日的《申报》上登出了一则广告:“新月书店开张启事本店设在上海华龙路法国公园附近麦赛而蒂罗路一五九号,定于七月一号正式开张,略备茶点,欢迎各界参观,尚希贲临赐教为盼。”
新月书店的开办,以徐志摩关系多、人事熟,因而出力也最多。胡适挂着董事长的名义,自要多尽一点股东的义务。答应把《白话文学史》修改出来,给新月书店出版。
这部书,原是1921年冬天,胡适在教育部举办的第三届国语讲习所讲授“国语文学史”的讲稿。第二年又到天津去讲,他住在旅馆里,把这“国语文学史”的稿子修改了一遍。后来,北京文化学社竟把这本讲义排印了出来,封面上印着钱玄同题写的书名,书前有黎锦熙写的“代序”,俨然是一本正式出版物了。胡适得知以后,觉得“拿这种见解不成熟,材料不完备,匆匆赶成的草稿出来问世”,自己感到“十分难为情”,便决心修改这部书。这次修改,几乎是重写。而且把“白话文学”的范围放得很大,实际上是写一部中国文学史。
由于书店刚开创,稿子催得紧,胡适“随写随付排印”,仍是匆匆赶成胡适自己也仍有诸多的不满意。但这部书,是用近代科学方法来研究和整理中国古代文学史的第一部著作,草创之功还是十分可嘉的。只是始终未能续完,又是“半部书”。
新月书店开办不久,原在北京出版的《现代评论》,也移来上海编辑出版;他们又着手筹创一个《新月》杂志。这刊物的筹创,曾经发生一点波折。
据梁实秋在《新月前后》一文中透露说:“杂志的筹划,最初是胡先生、志摩、上沅负责在进行,有了成议之后,上沅到了闸北斯考特路潘光旦家,宣布杂志由胡先生任社长,志摩为主编。当时聚集在光旦家的闻一多、饶孟侃等表示异议,表面上是因为社长主编未经同人推选,手续不合,实际上是新月一批人每个都是坚强的个人主义者,谁也不愿追随在别人之后。志摩是何等圆滑的人,立刻主张改为集体制,胡大哥根本不列名其间。”
而素以涵养好著称的胡适也为此也闹了场很大的脾气,他给徐志摩写了一封信,表示“决计脱离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