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巧妙的把辨别的对象,交给听审席和法官,让他们去评判原告的指控是否合理。
这招很巧妙,本来听众席和法官,只是从双方辨词中辩别、谁说的有理,谁的说法能站住脚。从而法官和陪审团才,行使支持或反对权。根据得票数,最终听审席和法官会进行举手表,然后决定是否要定罪。可是苏格拉底呢?他把指控的内容,先请法庭在坐人员评判一下,看看原告的指控有没有说服力。假如原告的指控站不住脚??——那这场对苏格拉底的审判,就没有必要再进行了。
在这里,主要还是看控诉双方,谁能说服更多听众、来支持他的观点,这是成败的关键!拉选票,很重要。
不过这是在庭审,要靠你的口才和演讲能力,来为自己赢得选票,关键还是“口才”。
第一,苏格拉底和他对手的,演讲能力,决定着胜败的关键?等于说:谁的口才好,谁能赢得支持率,谁就是赢家。
不过这里还有点儿复杂,比方:雅典人对苏格拉底,是否怀有仇恨??假如雅典人本身就恨苏格拉底,那他即使口才再好,都要被定罪。
庭审跟辩论不一样,辩论是评判员对答辩双方进行打分,然后点评优劣点。庭审是看的支持率(此处,只针对苏格拉底申辩篇而言)。
苏格拉底在陈述中,始终把原告对他的指控,定义为“那不是我”;然后,反过来,苏格拉底再指责那些控诉他的人。最后,苏格拉底把裁判权,扔给听众席和法官。
苏格拉底对所有人说:你们对原告、对我的指控,有何感想??
其实苏格拉底,也不指望他们能回答,他只是给陪审团和法官抛了一个疑问,让他们去点评!
这样做,一方面能赢得一定的支持率;另一方面,还能让法官和听审席,对原告形成新的认识!这对苏格拉底是有利的。苏票54vs46票,领先。
(第二局)
前面已经说了,这场审判,是看谁更有口才。谁能说服法官和听众席的心,谁就能赢得更多支持率和投票。口才,决定了成败(除非雅典人仇恨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不光口才好,智慧也很高!他善于思考,喜欢求知;关键是他爱真理,不停的在探索未知。
对苏格拉底来说:求真、求知,是他思想的最高追求,他的一生,也是这样做的。
苏格拉底的一生,只思考几个问题;这些问题,还与神学相关。比如:人从哪里来??——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死后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