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
民众的态度:致死弗洛伊德的警察,是杀人犯;民众要求法庭,以杀人犯的罪名治警察罪。
美国政府认为:警察的执法方式,是合法的,不应受到刑罚的判决。
法庭判决结果:与政府观点基本一致,采取了折中办法。拘留了当事警察,交了保证金,又释放了。
重点:黑人乔治佛罗伊德,白白的死了!这不是冤枉,而是无辜的人送了命。相反,致死弗洛伊德的警察,相安无事。审判公正吗???
——公正?那为何乔治佛罗伊德,会白白的死去;致死他的警察,却没有受到刑责??
况且,乔治佛罗伊德,在被警察跪压颈部时,他还大声喊救命!当时警察并没有理采,乔治佛罗伊德的呼救!此处,警察明显存在故意。
注意!不管乔治佛罗伊德,有没有犯罪,他都罪不至死。而且美国,是没有死刑的;警察跪压他的颈部,是导致乔治佛罗伊德死亡的,直接原因。
所以,跪压乔治佛罗伊德的那名警察,理应按杀人罪来审判。就是说:跪压乔治佛罗伊德的那名警察,按照法律判决,他要坐25年牢。
注意:这是美国民众,的观点和诉求!美国人民认为:那名警察是杀人犯,他要为乔治佛罗伊德的死,承担刑事责任。——对吗??
各位,可以思考一下,看看美国人民的观点,对不对??他们对那名警察的指控,是“要以杀人犯的罪名,给他判刑”。否则,乔治佛罗伊德,就白白死的在了他的手里。
第一,警察的跪压颈部,确实导致了,乔治佛罗伊德的死亡。第二,黑人乔治佛罗伊德,被跪压之下,还在喊“救命”!警察对乔治佛罗伊德的呼救,选采取了忽视。疑问是:跪压乔治佛罗伊德颈部,的那名警察,他有罪吗??
美国政府认为,警察局是政府部门,在抓捕黑人,乔治佛罗伊德的过程中,警察使用的手段,是合法的。所以,警察不需要,对乔治佛罗伊德的死,受审判。
美国政府的观点,是:黑人乔治佛罗伊德“该死”,只能怪他太倒霉了。他要为自己的死,负责。
美国政府,的观点对吗??把乔治佛罗伊德的死,归结为他的“倒霉”。与警察的,跪压颈部无关,——对吗??答案:不对。
首先,警察只有抓捕罪犯的权利,没有处决犯人的权利。除非嫌疑人携带武器,威胁到了警察;否则警察没有任何权利,处死抓捕中的罪犯。
再看黑人乔治佛罗伊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