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国家机器的态度,一个乔治佛罗伊德算什么?一亿个也不算个事!机器面对弱者,只会吞吃。
那民众就是弱者啊,人跟机器比,哪个硬气??
乞丐的命,不能算是命;贱民与民众的命,是不一样的。死一个贱民,就像死一头牲口一样,因为他对社会没有贡献。
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平白无故的死亡。致死乔治佛罗伊德,的凶手警察?却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这,还算什么法律?——法律,保护不了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侵犯!要这法律,还有什么用?
假如法律没用了,坦白说:法律,就成为了,权利“合法杀人的工具”。
总结:法律,一旦失去,公义的审判!那它就成为了,权利持有者,抢劫人民的工具。有权的人,可以借着法律,合法杀人。
那样…人民,将失去审判的公义;因为,你不珍惜。公义会被权利吞噬,最后导致没有公义。
——面对不公的我们,只会沉默!沉默,也等于做恶。法律的“公义”,神圣不可侵犯!与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生命,不属于自己;财产,也不属于自己;失去了审判都公义,那样…以后就没有一样,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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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永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