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便有人提出,既然回流的东西代价如此的高昂,为什么不大力发展我国本土的文物保护呢?
事实上,华夏每年的出土文物大大的高出回流文物数量,特别是大河大江流域地区,很多普通农民会在一些偶然的机会下挖出一些零散的文物。
但因为前面说了,文物法规定出土文物都是国家的,所以大量文物出土不敢上报相关部门,原因是给的酬劳可能连路费都不够,保不齐还会被当成朱老七的那样盗墓贼锒铛入狱。所以这其中的大多数文物都流落到了古玩市场和众多收藏爱好者的手中,也就形成了民间文物远远大于国有收藏的现状。
但民间文物收藏人士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条件能妥善保管这些文物,大多数收藏爱好者过着紧衣缩食的生活,就是为了省吃俭用的买上一件自己心怡的藏品,他还哪有闲钱去给这些文物创造一个适宜的保存环境?时间一长,书画类文物或受潮或干裂,金属瓷器类文物锈蚀破损情况十分严重,甚至发生水淹过火等毁灭性的事故也时有发生,很多文物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
为了改善这种现象,保护这些失散在民间的文物,国家鼓励有条件的个人可以合法的开展集中收藏。于是,“私人博物馆”应运而生。
政策是好的,但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很多有实力的收藏家大张旗鼓地开办了私人博物馆,但收藏这种东西只能算是小众文化,与整个文化旅游产业的规模相比,私人博物馆的市场小得可怜,老百姓里没有几个是对这些玩意儿真正感兴趣的。
而大量凭收藏家个人兴趣建立的私人博物馆,在展馆建设、运营管理、藏品登记、展览设置、藏品维护、行业交流等众多层面都没有经验,基本是属于摸着石头过河。
私人投资建设博物馆者可分为三类人:其一是文物收藏家,并从收藏家“升级”为私人博物馆馆主;其二是企业家,围绕自己从事的行业来建博物馆,收集藏品;其三是有雄厚资产的文化爱好者,把开办私人博物馆看作是一种个人理想的实现。
那些有些实力的私人馆主靠着在其它领域经营的收入,给博物馆输血勉强度日,因为微薄的门票收入可能连电费都不够,而多数财力一般的博物馆只能靠偷偷卖几件文物拆东墙补西墙来维持经营,甚至一些目的不纯的所谓“收藏家”干脆把私人博物馆当成了倒卖和套取国家相关补助的工具。
既便是这样,那些真正的收藏家们依然无怨无悔地把自己的私人博物馆开了下去,这就是华夏古典收藏传承者的个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