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眉吐气的沈炯明,忽然收到了死狱的约见,极其想要翻个白眼给司马权看一看。
他和王烁有交情么?有交情么?他这条小命差点就葬送在王烁一起子逆党的手里了,凭什么还要让他往死狱里一别?他才重见天日不久呢,身上的伤疤还在,这辈子都不想再回死狱里去了,那里头关的根本不是人,和半个鬼没差了,他居然在牢狱里长了一头的虱子,妻妾们用篦梳篦了百十遍都除不干净,后来还是用了硫磺药才杀绝了。
兴国公可还闻得到他身上现在还有硫磺味?
娘的,别以为文官就不会说粗话骂人了。
沈炯明深深吸一口气:“罢了,王烁将死之人,既心存悔愧,非要向沈某赔罪,沈某若拒见,也太没容人的气度,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沈某愿意听一听王烁的临终善言。”
胜者不骄,越是当得意之时,就越要小心忘形之祸,他可不是怜悯同情王烁,更不是害怕王烁还能反败为胜,只不过辅相得有辅相的气度,才能作为百官的表率,王烁这样的货色,当官任礼部尚书时,不也很会作态嘛,他总不至于在心胸气度上,输给这样一个草包。
“说起来,也该给王烁准备一餐临刑酒了。”司马权听闻沈炯明愿意前往,松了一口气。
沈炯明斜了司马权一眼:过份了啊兴国公,还要让我去死狱陪王烁吃吃喝喝么?呆得久了,我再要惹了虱子怎么办?!
因为司马权亲自操办,王烁这餐临刑酒还整得挺丰盛的——不是司马权不惧被弹劾为附逆,只不过慢说大卫,哪怕自古以来的风俗,士大夫哪怕是犯了极刑,但已经必死无疑了,没有哪个皇帝还会在意备下一餐丰盛的临刑酒给死囚送别这种行为,因为士大夫总不乏几个没有附逆的亲朋,念着从前的情谊,作此一场“送别”,是仁义的体现,皇帝任用臣公,是不能公开讲更偏心不仁不义的人的。
兴国公置酒,沈炯明作陪,这件事并不奇异。
权场之上的政敌,往往胜负成了定局,胜者在败者临死之前,以示旧恨前仇一笔勾消,这也许还能成为一段佳话,赢的人有风度,输的人也不狼狈。
可即将面临死刑的人,不是个个都有胃口吃得下断头饭的。
王烁眼看着美酒佳肴之外,那一碟子生肉,脸色更是灰败。
死犯将入幽冥,传说奈何桥尾的望乡台,除了坐着孟婆赐一碗忘川水,奈何桥头还有恶犬相拦,这块生肉就是引开恶犬的。
没有胃口的王烁只能光说话